1.已滿十六周歲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發給《深圳市居住證》:(一)在深圳市從業,包括就業(含家政服務)、投資興辦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二)在深圳市內擁有所居住房屋的產權;(三)符合深圳市有關辦理人才居住證、海外人才居
1、中等偏下收入:要具有本市城鎮常住居民戶口或者單位公共戶口;在本市家庭收入、家庭財產低于規定標準;在本市家庭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未享受過福利分房、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等優惠政策。 2、住房困難家庭
(1)根據《福州市城區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的規定,2010年福州市城區廉租住房的申請受理工作定于6月7日開始,并實行常年受理。廉租住房申請人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具有本市五城區城鎮戶口(農村村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除外
你好,申請條件如下: 1.申請保障房應當同時具備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常住城鎮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
目前申請深圳保障性住房條件: (一)申請人應當以家庭為單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輪候申請,申請人的配偶、未滿18周歲的子女應當列為共同申請人,申請人年滿18周歲的子女不能列為共同申請人(未滿18周歲的子女列為共同申請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