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不能,農村的土地都是使用權的。 而且不同的地區還要定期分配的,因為有死亡和出生的人。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土地管理法》第63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8條規定,城市規劃區內的集體土地,經依法征用轉為國有土地后,該國有土地的使用權方可有償出讓。《國務院辦公廳關
農村土地不可以自由買賣。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
按照法律不能繼承,但還有規定土地50年承包的不變 土地沒有繼承的,他不像房子有權屬的,土地只是國家基于政策,暫時借給本人使用的,如果本人不要或者不在或者去世了,土地都要收回集體所有,集體收回來的土地,再分給
你好,據我了解根據2004年頒布的 《土地管理》法規定: 城鎮居民禁止購買農村土地。 農村居民也只允許擁有一處宅基地。如果你符合上面規定,不讓你蓋房子沒有問題。希望這個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