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意義上來說,宅基地以及房屋,都不能辦理抵押貸款。 但是,現在有很多地方信任社,對農村房屋也可以辦理貸款。 這實際上是一種信任貸款,房屋抵押只是一種象征意義,并非嚴格意義上的抵押。
法律上農村房屋可以辦理抵押貸款,但每個銀行都有他們自己對抵押物的要求,這個是他們的權利,他們也是出于風險防控的需求,不存在歧視,我覺得也是比較不錯的。
我國現行法律明文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不得抵押。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
集體土地使用證是不可以的,由于土地是集體的,銀行在處置抵押物時需經過村集體的同意才能拍賣抵押物,只要其中一方不同意的話,銀行都無權處理 所以銀行是不受理集體土地證辦理貸款的。 集體土地因現有法律規定,要在集體范圍內流通
農村集體土地是不能買賣的。雖然村委會同意了,但也不合法,不受法律保護。以后如果拆遷,從法律的角度講是可以不給予補償的。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因此城鎮戶口居民不能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