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看你們公司地塊的具體情況,針對一下情況,對轉讓有明確的規定: 1、超出兩年未動工開發建設,未建有廠房的土地,不能直接辦理轉讓過戶手續,必須先按閑置土地處置程序作出處置,收回土地使用權;或足額收取閑置費后,再另行安排
答:1.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審批程序 房地產熱過后,政府加強了對房地產市場的宏觀調控,其中重要的控制措施是嚴把房地產市場的龍頭―――土地使用權出讓關,嚴格出讓的審批程序。依照有關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經過下列審批程序:
工業用地改住宅太難做了。得在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多下下功夫,畢竟工業用地與住宅建設用地是完全不同的兩類地一樣,就如同農用地轉建設用地要辦理農專用手續一樣。工業用地轉建設用地肯定不簡單,建議樓主聯系當地的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
1、工業企業內部一般不得安排綠地。但因生產工藝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綠地的,綠地率不得超過20%。2、工業項目建設應采用先進的生產工藝、生產設備,縮短工藝流程,節約使用土地。對適合多層標準廠房生產的工業項目,應建設或
《土地法》及國土資源部相關的部門規章規定,對于經營性用地必須通過招標、拍賣或掛牌等方式向社會公開出讓國有土地。其含義是指,經營性用地必須通過上述方式出讓土地。統稱為招拍掛制度。 設定依據: 1、《招標拍賣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