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質防火門分甲、乙、丙三個等級。木質防火門甲級門框120MM門扇48MM,乙級門框100MM門扇45MM丙級門框80MM門扇40MM,耐火時間分別是:甲級1.5h,乙級1.0h,丙級0.5h鋼質防火門耐火時間分別為:甲級1.5h,乙級1.0h,丙級0.5h。
由經濟部指定認可實驗室,根據2009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版防火門國家標準GB_12955-2008,防火門耐火試驗法測試合格,并取得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核發驗證登錄證書及授權標識者,稱之為防火門。依據美國NFPA及IBC規范所定義之「防火門」為「能夠共同提供開口部一定程度之防火保護之任何防火門扇、門樘、五金及其它配件之組合。」新版標準從國際、國外標準中引入了部分隔熱防火門和非隔熱防火門的概念和要求,對防火門的分類由原來僅按隔熱防火門分類,改為按隔熱防火門(A類)、部分隔熱防火門(B類)和非隔熱防火門(C類)進行分類;同時,將原來的甲、乙、丙級防火門的耐火極限調整為1.5h、1.0h和0.5h,豐富了我國防火門產品的種類,增加了實際應用的選擇余地,對于僅需要防火門具有部分隔熱性或耐火完整性要求的應用場合,可以選用部分隔熱或非隔熱的防火門。新版標準還規定門扇內若填充材料,應采用對人體無毒無害的防火隔熱材料,減少對人身健康的影響。這些規定,不僅使防火門的設置更加合理,而且降低了防火門的生產成本和原材料消耗,符合環保以及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要求。同時,新版標準還增加了鋼木質防火門和其他材質防火門的內容和要求,為新材料、新技術應用和新型防火門的生產、檢驗提供了技術依據,拓展了防火門生產企業的發展空間。A類防火門又稱為完全隔熱防火門,在規定的時間內能同時滿足耐火隔熱性和耐火完整性要求,耐火等級分別為0.5h(丙級)、1.0h(乙級)、1.5h(甲級)和2.0h、3.0h。B類防火門又稱為部分隔熱防火門,其耐火隔熱性要求為0.5h,耐火完整性等級分別為1.0h、1.5h、2.0h、3.0h。C類防火門又稱為非隔熱防火門,對其耐火隔熱性沒有要求,在規定的耐火時間內僅滿足耐火完整性的要求,耐火完整性等級分別為1.0h、1.5h、2.0h、3.0h。英國BS標準中,就有非隔熱防火門的內容。GB16809-2008《防火窗》標準規定了防火窗產品的命名、分類與代號、規格與型號、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內容,適用于建筑中具有采光功能的鋼質防火窗、木質防火窗和鋼木復合防火窗,其它防火窗也可參照執行。新標準對應于防火門標準修改了防火窗的相關耐火性能參數。與97版標準相比,主要變化如下:擴大了標準的適用范圍;參照國際、國外標準修改了防火窗耐火性能分類方法,按“隔熱性(A類)”和“非隔熱性(C類)”進行分類,并增加了從0.5h至3.0h共五個耐火等級;明確了防火窗的型號編制方法;增加了防火窗上使用的防火玻璃的質量要求和試驗方法;增加了防火窗抗風壓性能和氣密性能、活動窗扇的扭曲度、活動式防火窗的熱敏感元件靜態動作溫度、窗扇關閉可靠性、窗扇自動關閉時間等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同時修改了防火窗的型式檢驗抽樣方法和判定準則。《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對防火門設置要求在高層建筑防火設計中,防火門除具備普通門的作用外,還具有防火、隔煙、抑制火災蔓延、保護人員疏散的特殊功能,防火門一般設在以下部位。(1)封閉疏散樓梯,通向走道;封閉電梯間,通向前室及前室通向走道的門。(2)電纜井、管道井、排煙道、垃圾道等豎向管道井的檢查門。(3)劃分防火分區,控制分區建筑面積所設防火墻和防火隔墻上的門。當建筑物設置防火墻或防火門有困難時,要用防火卷簾門代替,同時須用水幕保護。(4)規范(如GB50045-95《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或設計特別要求防火、防煙的隔墻分戶門。例如:附設在高層民用建筑內的固定滅火裝置的設備室(鋼瓶室、泡沫站等),通風、空氣調節機房等的隔墻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地下室房間隔墻上的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因受條件限制,必須在高層建筑內布置燃油、燃氣的鍋爐,可燃油油浸電力變壓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壓電容器和開關等,專用房間隔墻上的門,都應采用甲級防火門。還有設計有特殊要求的須防火的分戶門,如消防監控指揮中心、檔案資料室、貴重物品倉庫等的分戶門,通常選用甲級或乙級防火門。高層高級住宅樓的分戶門,常采用防火防盜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