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質防火門分甲、乙、丙三個等級。木質防火門甲級門框120MM門扇48MM,乙級門框100MM門扇45MM丙級門框80MM門扇40MM,耐火時間分別是:甲級1.5h,乙級1.0h,丙級0.5h鋼質防火門耐火時間分別為:甲級1.5h,乙級1.0h,丙級0.5h。
由經濟部指定認可實驗室,根據2009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版防火門國家標準GB_12955-2008,防火門耐火試驗法測試合格,并取得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核發驗證登錄證書及授權標識者,稱之為防火門。依據美國NFPA及IBC規范所定義之「防火門」為「能夠共同提供開口部一定程度之防火保護之任何防火門扇、門樘、五金及其它配件之組合。」
新版標準從國際、國外標準中引入了部分隔熱防火門和非隔熱防火門的概念和要求,對防火門的分類由原來僅按隔熱防火門分類,改為按隔熱防火門(A類)、部分隔熱防火門(B類)和非隔熱防火門(C類)進行分類;同時,將原來的甲、乙、丙級防火門的耐火極限調整為1.5h、1.0h和0.5h,豐富了我國防火門產品的種類,增加了實際應用的選擇余地,對于僅需要防火門具有部分隔熱性或耐火完整性要求的應用場合,可以選用部分隔熱或非隔熱的防火門。新版標準還規定門扇內若填充材料,應采用對人體無毒無害的防火隔熱材料,減少對人身健康的影響。這些規定,不僅使防火門的設置更加合理,而且降低了防火門的生產成本和原材料消耗,符合環保以及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要求。同時,新版標準還增加了鋼木質防火門和其他材質防火門的內容和要求,為新材料、新技術應用和新型防火門的生產、檢驗提供了技術依據,拓展了防火門生產企業的發展空間。
A類防火門 又稱為完全隔熱防火門,在規定的時間內能同時滿足耐火隔熱性和耐火完整性要求,耐火等級分別為0.5h(丙級)、1.0h(乙級)、1.5h(甲級)和2.0h、3.0h。
B類防火門 又稱為部分隔熱防火門,其耐火隔熱性要求為0.5h,耐火完整性等級分別為1.0h、1.5h、2.0h、3.0h。
C類防火門 又稱為非隔熱防火門,對其耐火隔熱性沒有要求,在規定的耐火時間內僅滿足耐火完整性的要求,耐火完整性等級分別為1.0h、1.5h、2.0h、3.0h。英國BS標準中,就有非隔熱防火門的內容。 GB16809-2008《防火窗》標準規定了防火窗產品的命名、分類與代號、規格與型號、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內容,適用于建筑中具有采光功能的鋼質防火窗、木質防火窗和鋼木復合防火窗,其它防火窗也可參照執行。新標準對應于防火門標準修改了防火窗的相關耐火性能參數。與97版標準相比,主要變化如下:擴大了標準的適用范圍;參照國際、國外標準修改了防火窗耐火性能分類方法,按“隔熱性(A類)”和“非隔熱性(C類)”進行分類,并增加了從0.5h至3.0h共五個耐火等級;明確了防火窗的型號編制方法;增加了防火窗上使用的防火玻璃的質量要求和試驗方法;增加了防火窗抗風壓性能和氣密性能、活動窗扇的扭曲度、活動式防火窗的熱敏感元件靜態動作溫度、窗扇關閉可靠性、窗扇自動關閉時間等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同時修改了防火窗的型式檢驗抽樣方法和判定準則。《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對防火門設置要求 在高層建筑防火設計中,防火門除具備普通門的作用外,還具有防火、隔煙、抑制火災蔓延、保護人員疏散的特殊功能,防火門一般設在以下部位。 (1)封閉疏散樓梯,通向走道;封閉電梯間,通向前室及前室通向走道的門。 (2)電纜井、管道井、排煙道、垃圾道等豎向管道井的檢查門。 (3)劃分防火分區,控制分區建筑面積所設防火墻和防火隔墻上的門。當建筑物設置防火墻或防火門有困難時,要用防火卷簾門代替,同時須用水幕保護。 (4)規范(如GB50045-95《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或設計特別要求防火、防煙的隔墻分戶門。 例如:附設在高層民用建筑內的固定滅火裝置的設備室(鋼瓶室、泡沫站等),通風、空氣調節機房等的隔墻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地下室房間隔墻上的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因受條件限制,必須在高層建筑內布置燃油、燃氣的鍋爐,可燃油油浸電力變壓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壓電容器和開關等,專用房間隔墻上的門,都應采用甲級防火門。還有設計有特殊要求的須防火的分戶門,如消防監控指揮中心、檔案資料室、貴重物品倉庫等的分戶門,通常選用甲級或乙級防火門。高層高級住宅樓的分戶門,常采用防火防盜門。
您好,以下是分等級的內容:我國于 1993 年正式發布并實施了木質防火門產品標準——GB14101-93《木質防火門通用技術條件》,該標準對木質防火門的產品分類、規格尺寸、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志、包裝、運輸、貯存等進行了較為詳細的規定。 木質防火門是指用木材或木材制品作門框、門扇骨架、門扇面板,門扇內填充隔熱材料或以木材或木材制品作門框、門扇的實木門,根據需要也可以在門扇上安裝 A 類復合防火玻璃及門扇上方設有由門框及 A 類復合防火玻璃構成的亮窗,并配以防火五金配件所組成的能滿足耐火完整性和隔熱性的門。 木質防火門按耐火極限分為甲級、乙級、丙級三類防火門,其耐火性能要求分別為 72min、54min 和 36min,用于制作木質防火門的木材需進行干燥及阻燃處理,其含水率不應大于 12。當受條件限制,其制作時的含水率也不應大于當地的平衡含水率。 用于木質防火門的五金配件必須是耐火五金配件,主要五金配件為:防火合頁(鉸鏈)、防火插銷、防火門鎖、防火順序器和防火閉門器等。 在耐火性能檢測時,木質防火門應能在其耐火性能所要求的時間內滿足標準所規定的條件: ① 完整性: a) 在背火面不出現連續燃燒 10s 以上的火焰; b) 在其背火面若出現裂縫、孔洞或其他孔隙而未出現火焰 時,亦不能將距這些孔隙 20mm30mm 距離的可燃物在 10s30s 內引燃; c) 樣品不能出現跨塌。 ② 隔熱性:木質防火門上應布測溫點的平均溫升達到 140℃或 任意測溫點溫升達到 180℃時,即判其隔熱性喪失。二、 產品一致性檢查在現場進行產品一致性檢查時,應檢查以下內容:1、 產品外觀是否與標準要求一致;2、 產品的標識是否與標準要求一致;3、 產品結構是否與檢測報告一致;4、 產品的材料是否與檢測報告一致;5、 產品的各項性能參數是否與檢測報告一致。三、 產品現場性能檢測項目及不合格情況描述1 防火門的代號 MFM 1021 b L s k 5 甲 甲(1.2h) 木質防火門 乙(0.9h) 洞口代號 丙(0.6h) 耐火極限等級代號 洞口寬度代號 5順時針方向關閉 洞口高度代號 6逆時針方向關閉 開關方向代號 帶下框 d單裁口 s雙裁口 裁口代號 帶亮窗 門扇帶玻璃2 檢驗項目及不合格情況描述 檢驗項目 標準要求 不合格情況描述 外觀應完整,無破損,表面凈 外觀不完整,有破損,表面不凈光, 光,無刨痕、毛刺和錘印;割角、 有刨痕、毛刺和錘印;割角、拼縫不嚴 拼縫應嚴實平整; 實平整; 外觀 在規定的位置應有產品標志、 在規定的位置無產品標志、質量檢 質量檢驗合格標志和質量認證(認 驗合格標志和質量認證(認可)合格標 可)合格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