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批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02局部修訂的條文,自2011年8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5.2.1、5.2.2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經此次修改的原條文同時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
鋼筋混凝土結構在土木工程中的應用范圍極廣,各種工程結構都可采用鋼筋混凝土建造。鋼筋混凝土結構在原子能工程、海洋工程和機械制造業的一些特殊場合,如反應堆壓力容器、海洋平臺、巨型運油船、大噸位水壓機機架等,均得到十分有效的應
保證工程結構和構件各部分形狀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確;具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新澆筑混凝土的重量和側壓力,以及在施工過程中所產生的荷載;構造簡單,裝拆方便,并便于鋼筋的綁扎與安裝和混凝土的澆筑及養護等工藝要
現在有個新的修訂。關于發布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局部修訂的公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第849號)現批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02局部修訂的條文,自2011年8月1日起實
1實物檢查,按下列方式進行: 1)對原材料、構配件和器具等產品的進場復驗,應按進場的批次和產品的抽樣檢驗方案執行; 2)對混凝土強度、預制構件結構性能等,應按國家現行有前標準和本規范規定的抽樣方案執行; 3)對本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