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閉陽臺現在還沒有法律管轄,所以算不上違建。要是是無框陽臺只要不是外開就沒事。物業不準封閉陽臺主要是為了房子的外觀以及業主的安全(畢竟現在封閉陽臺還沒有什么政策來管理)。
一般不算違建,但是這個范疇很模糊。如果你要封陽臺,最好周邊整層,或者整棟樓都封,而且物業也會要求風格一致,不能行色各異。只要物業同意了,你可以按照人家的規定范疇去封。
算違建。 原本開放的平臺加上那么多架子、玻璃,憑空增加了樓體的承重,而且房主也沒有到規劃、建設、房管部門辦手續。 對于陽關房在勸說拆除無效后,目前已經采取法律手段進行了起訴。 按照《濟南市城鄉規劃條例》規定,如果要
鄰居是不應該自建陽臺的,應該經過物業或單位允許!
一般來說用玻璃封起來,既可以做圍擋作用,也沒有違反建筑條例,不是砌磚的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