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國家標準房間空氣調節器安裝規范》規定,空調器的室外機組與相對方的門窗距離不得小于3米。送個案例給你參考:一住戶的空調室外機距離鄰居家的窗戶僅0.5米,鄰居不能忍受空調工作時產生并進入室內的熱風,提起訴訟。南開區法院經審理,一審支持了受擾鄰居提出的立即拆除空調室外機的訴訟請求。空調室外機工作產生熱風相鄰住戶不能忍受訴上公堂國家相關規范規定距離不得小于3米原告要求立即拆除獲支持一住戶的空調室外機距離鄰居家的窗戶僅0.5米,鄰居不能忍受空調工作時產生并進入室內的熱風,提起訴訟。南開區法院經審理,一審支持了受擾鄰居提出的立即拆除空調室外機的訴訟請求。原被告是鄰居關系。被告安裝在其陽臺外側的空調室外機恰好在原告住房一窗戶的旁邊,室外機正面與原告住房窗戶相距僅0.5米。原告訴稱,被告空調室外機工作時產生的熱風大量涌入其室內,給其生活造成影響,并導致其生病,由此要求被告立即拆除空調室外機,并賠償醫療費、交通費等。庭審中,被告對其在原告住房窗戶一側安裝空調室外機的事實不持異議,但認為室外機沒有直吹原告窗戶,對原告日常生活并不造成影響,故不同意立即拆除,但表示愿意在轉年拆除,同時對原告提出的其他訴求予以拒絕。原告對被告轉年拆除的意見不予認可。我國《國家標準房間空氣調節器安裝規范》規定,案件所涉及空調器的室外機組與相對方的門窗距離不得小于3米。法院認為,作為相鄰的原被告雙方,在日常生活中應本著互諒、互讓、公平合理、方便他人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關問題,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應當停止侵害。被告安裝在其陽臺一側的空調室外機,由于距離原告住房窗戶僅0.5米,不符合有關安裝規范,工作時產生的熱風勢必給原告正常生活造成妨礙,故原告要求被告拆除室外機的請求合情合理,應予支持。關于原告提出的醫療費賠償問題,與案件非同一法律關系,不能一并審理。如原告堅持賠償請求,可尋求另案解決。原告提出的交通費的賠償請求,亦因缺乏法律依據,不予支持。由此,法院一審判決:被告拆除安裝在現有位置的空調室外機,拆除及另行安裝的費用自負,并在判決生效后5日內履行,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
2到3米之間吧,如果頂的話是最好是10厘米以上,因為內機頂部需要回風,你說的這樣回風不是很理想。但是問題不大。還有一個得看你的出墻洞的高低,太高的話安裝人員只能把你空調也抬高,否則是沒辦法出水的。望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