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應急照明燈安裝規范 常見的雙頭消防應急照明燈,一般安裝于疏散通道大門出口的門框上方,走廊、安全出口走道的墻壁上,距離地面約2米以上的高度;大型的電子市場、購物中心等場所,雙頭應急燈有直接壁掛安裝于立柱上面的。
應急照明燈安裝高度一般為2.3m,修建規范僅劃定了安裝應急照明的場合的照度作出了劃定,即非特殊場合不小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自備發機電房等的照度應滿足正常照明照度要求。 應急照正確方向一般貼頂安裝,
1,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宜設在太平門的頂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1m以下的墻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標志間距不宜大于20m。消防應急照明燈和安全疏散指示燈應設玻璃和其他不燃燒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2,消防應急照明燈和安全疏散指
(一)備用照明,是指正常照明失效時,為繼續工作(或暫時繼續工作)而設置的照明。繼續工作的備用照明,通常設在配電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煙機房、供消防用電的蓄電池室、自備發電機房、電話總機室等。暫時繼續工作的備用照
你好 應急照明包括備用照明、安全照明和疏散照明: 1)當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后,需確保正常工作或活動繼續進行的場所,應設置備用照明; 2)當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后,需確保處于潛在危險之中的人員安全的場所,應設置安全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