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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沈陽翔鳳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翔鳳物業”)的委托,北京隆安律師事務所沈陽分所指派吳家慶律師(以下簡稱“..." />
1、人工成本;2、行政辦公費;3、設備\\設施維護費;4、公用水電費;5、清潔綠化費;6、保安費;7、固定資產折舊;8、開辦費攤銷;9、不可預見費;10、管理者酬金;11、稅金。 您參考一下,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物業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合法權益,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和工作環境,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管理企業,
1、房租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都屬于管理費用(或營業費用)的核算范圍。 (1)如果是單位行政管理部門發生的房租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全部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2)如果是單位銷售營業部門發生的房租費、物業管理費
首先召開業主大會或者用公開征求意見的形式,印制征求有意見表,在業主繳納物業費的時候讓其填寫。如果有三分之二業主同意,則可以由業主委員會和物業進行起草并上報物價部門審批,公示。審批之后必須公示。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即人員費用,包括基本工資、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加班費和服裝費等)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包括;公共建筑(如過道、門廳、樓梯及道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