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講,定金是指根據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為保障合同履行,一方當事人在合同履行前,先行支付給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作為定金擔保,合同履行后,這部分金額抵作應給付的部分價款,起到預付款的作用。此定金非訂金,是不能夠退的,但
1,訂金是可以退還的,定金不可以退。 2,訂金是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訂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訂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訂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訂金;收受訂金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
定金,不同于作為預付款的訂金,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2個概念。按照合同法的規定,違約方無法收回付出的定金,不過在實際操作中,還是有機可乘的。 如果你堅持是因為太吵就想退定,肯定是沒有道理的;因為你當時下定時的現況就是這樣的
可以退回的,在定金合同里都有第七條第1款規定,甲乙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因面積誤差處理、房屋交付、房屋質量、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存在分歧,不能協商一致,乙方(購房者)可以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甲方(開發
這個只能自己協商。。。房不掉價,一般你多找幾次,拖點時間就退了!村里就更好說了,你們的地盤,開發商 一般不會給你弄的太過分!否則按里上幾位的回答,扣字眼,劃分責任,那就得打官司時候才用的到!我估計你的財力,后臺,律師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