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燃氣取暖目前市民的采暖價格共有四類:享受城市管網集中供熱的熱費為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24元;使用燃氣等清潔能源供熱的為30元;使用燃煤供熱的根據直供和間供的不同,收取熱費也不同,其中不經過熱交換的直供用戶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16.5元,經過熱交換的間供用戶為19元。2、峰時段為6:00-22:00,電價標準為0.4883元/千瓦時;谷時段為22:00-6:00,電價標準為0.30元/千瓦時這個是最大用電量.(沒有半價電,四個月的電費:6624×0.44=2914.xx)實際用電量:1.電暖達到一定溫度就不會再全功率加熱,會省一些電.2.可能沒有必要24小時開3.浴室的電暖應該比較少開吧.以上價格來源于網絡,僅供參考,具體價格以購買時為準。
北京取暖費是分兩種:居民建筑收費標準和公共建筑收費標準。居民建筑收費標準:居住建筑供熱計量收費試行價格實行兩部制熱價,由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兩部分構成。其中,基本熱價按照建筑面積征收,計量熱價按照用熱量征收。即:用戶熱費=基本熱費+計量熱費。其中,基本熱費=基本熱價×建筑面積;計量熱費=計量熱價×用熱量。基本熱價1、燃煤鍋爐供應的居住建筑基本熱價標準為7元/建筑平方米每采暖季;2、市熱力集團供應的居住建筑基本熱價標準為12元/建筑平方米每采暖季;3、燃氣、燃油、電鍋爐供應的居住建筑基本熱價標準為18元/建筑平方米每采暖季。計量熱價按照用熱量征收,價格標準為每千瓦時0.16元,等于每吉焦44.45元。公共建筑收費標準:本市公建實施按熱計量收費后實行兩部制熱價,由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構成。其中,基本熱價標準為每個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18元,計量熱價標準為0.16元每千瓦時(44.45元/吉焦),按用熱量征收。繳費標準計算公式1、法定采暖期內的繳費標準:采暖費=基本熱費+計量熱費。其中:基本熱費(元)=基本熱價(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建筑面積(平方米)計量熱費(元)=計量熱價(元/千瓦時或元/吉焦)×用熱量(千瓦時或吉焦)基本熱價、計量熱價均執行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2、根據市政府決定調整采暖期或雙方約定的采暖期,超出法定采暖期的繳費標準:采暖費=基本熱費+計量熱費。其中:基本熱費=基本熱價(元/建筑平方米?天)×建筑面積(平方米)×天數(天)計量熱費=計量熱價(元/吉焦)×用熱量(吉焦)基本熱價(元/建筑平方米?天)計算方法為:法定采暖期基本熱價(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除以法定采暖期(天)。法定采暖期按121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