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據我所知貴州拆遷賠償標準如下:根據法律規定只能按照房產證上的面積來賠償,但是有些人確實是有自己房產證以外的面積(比如果園、自建房屋、等等),這樣的情況國家一般都會給出一個政策進行適當的賠償,于是就有很多人開始跟風強蓋房屋,以期得到更多的補助,這種情況就看當地政府的力度了,如果建房的總面積不大,涉及面不廣,政府就會出錢了事兒,但是如果此風一漲,面積過大,超出政府的承受能力,當地政府肯定會制定政策強制拆除,你具體哪里什么情況我也不太了解,但是如果我給建議的話就是適當的蓋一下(計算成本),一般是不會賠錢的。如果經營中的,會考慮經營盈利付給你一定補償。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據《貴州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規定,拆遷人應對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屬物的所有權人給予補償、安置,拆遷公告公布后,被拆遷人對拆遷房屋及其附屬物進行改造、拆建、裝修的,拆遷人不予補償;拆除違法建筑超過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安置。市拆遷處李先友處長介紹說,拆遷補償的方式實行產權調換或貨幣補償,產權調換的面積按照被拆房屋的建筑面積計算;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市場評估價格由具有房地產評估資格的機構按照《房地產評估規范》進行評估。據了解,以產權調換方式償還的房屋,償還面積與原建筑面積相等的部分,按照同等地段商品房市場價格結算結構和成新差價;償還建筑面積超過原建筑面積的部分,按照同等地段商品房市場價格結算;償還建筑面積不足原建筑面積的部分,按照同等地段商品房市場價格結合結構和成新結算。經過結算后應補給被拆遷人的費用,均由房屋所有權人受益,應當由被拆遷人支付的費用,由房屋所有權人支付。此外,從區位好的地段遷到區位差的地段時,可適當增加產權調換房屋的面積或給予補助。那搬家費和過渡費該怎樣計算呢?李處長說,房屋所有權人因拆遷而搬家的,由拆遷人付給搬家補助費,其標準是:拆遷住宅房屋的,按被拆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至10元計算;拆遷非住宅房屋的,按被拆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5至20元計算。房屋所有權人在規定的過渡期限內自行解決過渡用房的,拆遷人應付給臨時安置補助費,其標準是:住宅房的按被拆遷房屋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1至10元計算;非住宅房的按拆遷房屋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2至20元計算。在規定的過渡期限內,由拆遷人提供周轉過渡房的,不付給臨時安置補助費。由于拆遷人的責任延長過渡期限的,對自行安排住處的被拆遷人,從逾期之月起在原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的基礎上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費,增加標準為:逾期不滿半年的增加25%,逾期滿半年不足一年的增加50%,逾期滿一年不足二年的增加75%,逾期二年不足三年的增加100%,逾期三年以上的,拆遷人必須采取措施予以安置,不給予安置的,在原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的基礎上增加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