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只有當賣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構成根本違約的時候,買方才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房屋買賣合同:1.賣方提供的該房屋所有權證,原購房合同等相關產權證明手續不真實、不完整、無效,導致買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的;2.該房屋被
首先要確定幾個問題;1、自己的公積金是否滿足貸款條件,貸款金額能帶多少,公積金貸款最高上限120萬,首付能不能夠,若能滿足則無影響。2、是國管公積金還是市屬公積金,因為兩種公積金的辦理時效不同,國管公積金辦理時效比市屬公
網簽是一種方式,《商品房買賣合同》才是實體的。網簽的意思是說通過網絡和房管局聯網同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就如你所說,網簽完之后所有條款都以制式的形式打印多份,確認無誤后,在后面簽上我們的名字和手印.這就是《商品房買賣
具體情況只能看您跟開發商簽訂的協議中是怎么約定的,如果中規定這種情況下可以退款,您就有權利要求開發商退款,如果沒有約定,只能找開發商協商了。
您好,很高興為您提供一點點幫助?,F在的市場確實是賣方市場,但是國家一直是不支持房價過快上漲的,所以如果現在市場可以走起訴程序。法院一般會有兩種宣判,一繼續履行,賣房不配合辦理手續的,就需要全款購買了。二解除合同,賣方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