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政府應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對相關的房屋進行拆遷補償,拆遷工作統一由地方政府委托相關單位辦理拆遷事宜;政府會事先發出拆遷公告和補償標準的公告,被征收人如果不同意補償的方式和數額等,可以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行政
這些標準都要參考具體拆遷安置項目的實施辦法,國家沒有統一規定,只規定:安置房不能降低原有的居住條件和居住環境。而且,安置房的檔次會結合被拆遷房的檔次、樓層、區位等時機情況而定
為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政策體系,規范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行為,依據國家住建部《關于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保〔2010〕59號)、《江蘇省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51號)、《蘇州市住房保障實施辦法(暫
鄭東新區安置房政策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如黃浦江兩岸進行的世博動拆遷,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
很多購房者都想知道,這是大家應該去關心和了解的,小編在此為您做了一些基本資料的整理。拆遷安置房規費繳納參照現有經濟適用住房的優惠政策執行,免繳相關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同時,安置房的建設與經濟適用住房相比還有幾項重大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