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納的稅費:
一、 買房人應繳納稅費:
1、 契稅:房款的1.5% (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繳納3%,面積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繳納1%)
2、 印花稅:房款的0.05%
3、 交易費:3元/平方米
4、 測繪費:按各區具體規定
5、 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按各區具體規定,一般情況是在200元內。
二、 賣房人應繳納稅費:
1、 印花稅:房款的0.05%
2、 交易費:3元/平方米
3、 營業稅:成交價*5.5%(房產證未滿5年的)
4、 個人所得稅: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房產證滿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1、營業稅(賣方):財政部、國稅總局2008年12月30日聯合下發通知,二手房營業稅新的執行標準從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政對此前購房需滿5年免征營業稅的政策放松:個人購買不足兩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購買超過兩年(含兩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購買超過兩年(含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2、個人所得稅(賣方):所購房屋不滿五年上市交易時收取,有兩種方式,①稅率20%,按財產轉讓所得(本次交易價格-房屋原價-原繳納契稅-本次繳納營業稅-合理費用)計征;②未能提供原購房發票的按已成交價格的1%征收。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普通住宅2年之內:{售房收入-購房總額-( 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稅+印花稅)}×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購房總額-印花稅)×20%。出售公房:5年之內,(售房收入-經濟房價款-土地出讓金-合理費用)×20%,其中經濟房價款=建筑面積×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讓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積。)
3、契稅(買方):普通住宅成交價的1.5%,非普通住宅按買價征收3%由買方承擔;
(符合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礎上上浮16.7%)、實際成交價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等三個條件的,視為普通住宅)
4、交易費(各半):6元/平米,雙方各付一半;
5、印花稅(各半):成交價的0.1%,按正常交易成交價格計征,交易雙方各承擔一半。
6、登記費(買方):普通二手房住宅類為80元/套,買方承擔。
7、土地收益金(賣方)(代收):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安居工程房買賣過戶時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價的2%計征。賣方承擔。
8、核檔費:50元/宗。
9、評估費(買方) 評估價×0.5% 評估公司
10、中介費:(協商)各個中介公司收費標準不同,建議您以中介收費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