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一般要看您工廠主要設備的環境情況,以及噪聲源的特點來說的,
對于單聲源降噪,用屏障隔聲等方法,而多數的工業場所噪聲主要噪聲源較多、聲場復雜,要通過綜合的降噪設計和科學的計算方能得到理想的效果。
噪聲治理首選福建朗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專業從事噪聲治理產品研發、生產及噪音治理工程設計、施工10年。公司主要設計、生產、銷售噪聲治理、噪音治理、噪聲控制、噪聲處理、隔音降噪、聲屏障等消聲、吸聲、隔聲的配套聲學產品,并承接各類噪聲治理工程、噪聲控制工程、大型聲學實驗室工程的設計及施工。
環境噪聲治理方案如下:
1.運用技術措施防治噪聲污染
要針對不同類別的噪聲,制訂不同的污染防治技術路線,對消聲、隔聲、減振等噪聲污染防治設施的設計和建設制訂技術規范,指導和規范噪聲污染防治設施設計和工程建設活動,保證噪聲污染防治工程和設施建設質量,發揮防噪降噪的作用。
2.營造隔音林
為了減小噪聲而采取的措施主要是隔聲和吸聲。在馬路兩旁種樹;在建筑物中將多層密實材料用多孔材料分隔而做成的夾層結構,也會起到很好的隔聲效果。為消除噪聲,常用的吸聲材料主要是多孔吸聲材料,如玻璃棉、礦棉、膨脹珍珠巖、穿孔吸聲板等。材料的吸聲性能決定于它的粗糙性、柔性、多孔性等因素。
3.運用規劃手段防治噪聲污染
規劃是噪聲污染防治的最重要手段之一,目前的許多噪聲污染問題都是由于過去不合理的規劃造成的,或者說是在規劃過程中沒有充分考慮噪聲污染因素而產生的。因此,通過科學合理的區域規劃,注重區域功能布局,從空間地域上避免噪聲對可能影響對象的污染,應作為今后噪聲污染防治的首選措施。
4.城市合理的功能分區
城市經濟和交通運輸的發展,必然導致城市區域噪聲源種類和強度的增加,但是城市總體規劃與城市舊區改造、城市道路系統的規劃建設與改造,都為改善城市區域聲環境帶來了難得的機遇。城市合理的功能分區,以及完善的、分工合理的道路系統是整個城市區域具有良好聲環境的前提。
5.制定和實施強制性的管理法規
制定并執行強制性的噪聲控制和管理法規是保證城市寧靜環境的重要措施。交通噪聲源噪聲級別高且流動性大,污染范圍廣。加寬道路、以立交橋代替平面交叉、在城市的主次干道強化對機動車的禁鳴管理、限制車速、在交道口處安置測聲器和數字顯示器等措施,均可以降低交通噪聲級。另外,由于有些居住區的環境噪聲級已接近甚至高于工業、建筑施工噪聲,亦必須有管理辦法嚴加控制,其中包括加強對居民的環境意識、社會公德的教育。
6.單體建筑設計和技術措施
從聲環境質量考慮建筑群的總體布局、單體建筑物的設計,乃至建筑物外圍護結構材料和構造,都可以防止或減弱噪聲干擾。
7.聲屏障的應用
聲屏障技術在降噪應用中是一種最簡單有效的方法。為了避免和減少交通噪聲的干擾,可以通過設置不同形式的聲屏障、障壁建筑物和優化的土地使用規劃來達到降噪的效果。聲屏障在日本已經得到廣泛應用,至1993年在高速公路沿線設置的隔聲屏障總長度為3300km。根據靠近道路的具體位置對噪聲影響的預計所確定的屏障高度一般為3m~5m。
8.從噪聲傳播途徑上采用技術手段控制噪聲
噪聲的傳播一般分為噪聲源、傳播途徑、接受者3個階段。傳播途徑包括反射、衍射等形式的聲波行進過程。控制噪聲就是在噪聲到達耳膜之前,采取阻尼、隔聲、吸聲、消聲器、個人防護和建筑布局等措施,盡量減弱或降低聲源的振動,或將傳播中的聲能吸收掉,或設置障礙使聲音全部或部分反射出去,減弱噪聲對耳膜的作用,以達到控制噪聲的目的。根據噪聲傳播的3個階段,可分別采用從聲源上降低噪聲、在傳輸途徑上控制噪聲、接受點阻止噪聲的途徑控制噪聲。
我國心理學界認為,控制噪音環境,除了考慮人的因素之外,還須兼顧經濟和技術上的可行性。充分的噪音控制,必須考慮噪音源、傳音途徑、受音者所組成的整個系統。控制噪音的措施可以針對上述三個部分或其中任何一個部分。噪音控制的內容包括:
①控制噪聲源。降低聲源噪音,工業、交通運輸業可以選用低噪音的生產設備和改進生產工藝,或者改變噪音源的運動方式(如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體發聲體的振動)。
②阻斷噪聲傳播。在傳音途徑上降低噪音(在傳播過程中)控制噪音的傳播,改變聲源已經發出的噪音傳播途徑,如采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多栽樹等措施,以及合理規劃城市和建筑布局等。
③在人耳處減弱噪聲。受音者或受音器官的噪音防護,在聲源和傳播途徑上無法采取措施,或采取的聲學措施仍不能達到預期效果時,就需要對受音者或受音器官采取防護措施,如長期職業性噪音暴露的工人可以戴耳塞 、耳罩或頭盔等護耳器。
噪音控制在技術上雖然現在已經成熟,但由于現代工業、交通運輸業規模很大,要采取噪音控制的企業和場所為數甚多,因此在防止噪音問題上,必須從技術、經濟和效果等方面進行綜合權衡。當然,具體問題應當具體分析。在控制室外、設計室、車間或職工長期工作的地方,噪音的強度要低;庫房或少有人去車間或空曠地方,噪音稍高一些也是可以的。總之,對待不同時間、不同地點、不同性質與不同持續時間的噪音,應有一定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