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存量土地是泛指城鄉建設已占有或使用的土地, 狹義上講是指現有城鄉建設用地范圍內的閑置未利用土地和利用不充分、不合理、產出低的土地,即具有開發利用潛力的現有城鄉建設用地。
所要盤活的存量土地主要是指狹義上講的存量土地。土地利用是否充分合理是一個相對概念,既要受制于土地本身所具備的自然條件和自然特征還必須與當時當地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土地利用的方式與水平、土地使用的制度與政策、有關土地利用的規劃限制等相適應。
盤活存量土地就是要通過明晰土地產權,量化土地資產價值,促使存量土地資產以不同的價格進入相應市場進行交易,實現土地的產權流動與重組,達到生產要素與土 地資源的優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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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義上講是泛指城鄉建設已占有或使用的土地, 狹義上講是指現有城鄉建設用地范圍內的閑置未利用土地和利用不充分、不合理、產出低的土地,即具有開發利用潛力的現有城鄉建設用地。
所謂存量土地,廣義上講是泛指城鄉建設已占有或使用的土地, 狹義上講是指現有城鄉建設用地范圍內的閑置未利用土地和利用不充分、不合理、產出低的土地
所謂存量土地,廣義上講是泛指城鄉建設已占有或使用的土地, 狹義上講是指現有城鄉建設用地范圍內的閑置未利用土地和利用不充分、不合理、產出低的土地,即具有開發利用潛力的現有
城鄉建設用地。
所要盤活的存量土地主要是指狹義上講的存量土地。當然土地利用是否充分合理是一個相對概念,它既要受制于土地本身所具備的自然條件和自然特征,還必須與當時當地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土地利用的方式與水平、土地使用的制度與政策、有關土地利用的規劃限制等相適應。
盤活存量土地就是要通過明晰土地產權,量化土地資產價值,促使存量土地資產以不同的價格進入相應市場進行交易,實現土地的產權流動與重組,達到生產要素與土 地資源的優化配置。
方法:
(1)制定存量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在確切查清存量土地的位置、數量、利用結構的前提下,預測存量土地的供求狀況,制訂年度計劃。
(2)通過控制增量來盤活存量,通過合理高效地注入增量來啟
動存量。控制增量能使現有存量土地升值,調動利用現有存量土地
的積極性,使存量土地得以盤活。
(3)盤活存量土地以行政手段去引導,經濟手段來實現,即政府通過規劃和年度計劃進行控制和引導,同時運用地價杠桿,發揮市場作用,形成盤活存量土地的利益驅動機制。
(4)培育一個規范的土地市場,建立一個按市場經濟規律運行的土地合理流轉、配置的有效機制,即要產權明晰、資產量化、用途定位、交易入市。
(5)實行存量土地儲備制度。對有閑置土地的單位一律不審
批新的用地,促使其盡快開發利用,對那些近期不能使用的土地要制訂相應的政策有償予以收回,作為儲備來調解區土地供給和要求。
(6)制訂存量土地開發利用配套政策。盤活存量土地必須調動有關稅費等方面制訂出一系列優惠政策。對按照規劃實行退二進
三的企業,政府應將土地收益大部分返還企業,用于搬遷、擴大生
產和職工安置,對閑置的廠房允許依法出租轉讓。對一次**納出
讓金有困難的企業可實行年租制。對拆遷安置量大、開發成本高的
舊城改造,可適當提高容積率,降低出讓金,減免有關稅費,提高
開發商的積極性,鼓勵舊城改造。
(7)做好存量土地的登記造冊工作,在此基礎上為企業做好盤活存量土地的招商服務工作,同時積極參與企業資產優化配置的。
所謂存量土地,廣義上講是泛指城鄉建設已占有或使用的土地, 狹義上講是指現有城鄉建設用地范圍內的閑置未利用土地和利用不充分、不合理、產出低的土地,即具有開發利用潛力的現有
城鄉建設用地。
所要盤活的存量土地主要是指狹義上講的存量土地。當然土地利用是否充分合理是一個相對概念,它既要受制于土地本身所具備的自然條件和自然特征,還必須與當時當地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土地利用的方式與水平、土地使用的制度與政策、有關土地利用的規劃限制等相適應。
盤活存量土地就是要通過明晰土地產權,量化土地資產價值,促使存量土地資產以不同的價格進入相應市場進行交易,實現土地的產權流動與重組,達到生產要素與土 地資源的優化配置。
方法:
(1)制定存量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在確切查清存量土地的位置、數量、利用結構的前提下,預測存量土地的供求狀況,制訂年度計劃。
(2)通過控制增量來盤活存量,通過合理高效地注入增量來啟
動存量。控制增量能使現有存量土地升值,調動利用現有存量土地
的積極性,使存量土地得以盤活。
(3)盤活存量土地以行政手段去引導,經濟手段來實現,即政府通過規劃和年度計劃進行控制和引導,同時運用地價杠桿,發揮市場作用,形成盤活存量土地的利益驅動機制。
(4)培育一個規范的土地市場,建立一個按市場經濟規律運行的土地合理流轉、配置的有效機制,即要產權明晰、資產量化、用途定位、交易入市。
(5)實行存量土地儲備制度。對有閑置土地的單位一律不審
批新的用地,促使其盡快開發利用,對那些近期不能使用的土地要制訂相應的政策有償予以收回,作為儲備來調解區土地供給和要求。
(6)制訂存量土地開發利用配套政策。盤活存量土地必須調動有關稅費等方面制訂出一系列優惠政策。對按照規劃實行退二進
三的企業,政府應將土地收益大部分返還企業,用于搬遷、擴大生
產和職工安置,對閑置的廠房允許依法出租轉讓。對一次**納出
讓金有困難的企業可實行年租制。對拆遷安置量大、開發成本高的
舊城改造,可適當提高容積率,降低出讓金,減免有關稅費,提高
開發商的積極性,鼓勵舊城改造。
(7)做好存量土地的登記造冊工作,在此基礎上為企業做好盤活存量土地的招商服務工作,同時積極參與企業資產優化配置的
全過程,協助企業選擇最佳的土地配置方案。
說白了,就是土地規劃時候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減少耕地緊張,平衡城市,農村,第二、三產業用地而制定的政策。
所謂存量土地,廣義上講是泛指城鄉建設已占有或使用的土地, 狹義上講是指現有城鄉建設用地范圍內的閑置未利用土地和利用不充分、不合理、產出低的土地,即具有開發利用潛力的現有
城鄉建設用地。
所要盤活的存量土地主要是指狹義上講的存量土地。當然土地利用是否充分合理是一個相對概念,它既要受制于土地本身所具備的自然條件和自然特征,還必須與當時當地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土地利用的方式與水平、土地使用的制度與政策、有關土地利用的規劃限制等相適應。
盤活存量土地就是要通過明晰土地產權,量化土地資產價值,促使存量土地資產以不同的價格進入相應市場進行交易,實現土地的產權流動與重組,達到生產要素與土 地資源的優化配置。
方法:
(1)制定存量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在確切查清存量土地的位置、數量、利用結構的前提下,預測存量土地的供求狀況,制訂年度計劃。
(2)通過控制增量來盤活存量,通過合理高效地注入增量來啟
動存量。控制增量能使現有存量土地升值,調動利用現有存量土地
的積極性,使存量土地得以盤活。
(3)盤活存量土地以行政手段去引導,經濟手段來實現,即政府通過規劃和年度計劃進行控制和引導,同時運用地價杠桿,發揮市場作用,形成盤活存量土地的利益驅動機制。
(4)培育一個規范的土地市場,建立一個按市場經濟規律運行的土地合理流轉、配置的有效機制,即要產權明晰、資產量化、用途定位、交易入市。
(5)實行存量土地儲備制度。對有閑置土地的單位一律不審
批新的用地,促使其盡快開發利用,對那些近期不能使用的土地要制訂相應的政策有償予以收回,作為儲備來調解區土地供給和要求。
(6)制訂存量土地開發利用配套政策。盤活存量土地必須調動有關稅費等方面制訂出一系列優惠政策。對按照規劃實行退二進
三的企業,政府應將土地收益大部分返還企業,用于搬遷、擴大生
產和職工安置,對閑置的廠房允許依法出租轉讓。對一次**納出
讓金有困難的企業可實行年租制。對拆遷安置量大、開發成本高的
舊城改造,可適當提高容積率,降低出讓金,減免有關稅費,提高
開發商的積極性,鼓勵舊城改造。
(7)做好存量土地的登記造冊工作,在此基礎上為企業做好盤活存量土地的招商服務工作,同時積極參與企業資產優化配置的
全過程,協助企業選擇最佳的土地配置方案。
1、盤活存量,就是讓存量流動起來,比如你有存貨,放在那兒不用,就沒有什么價值,但是會產生機會成本,你完全可以到市場上出售,賣給需要的人,然后就會產生更多的經濟附加值,增加GDP。
2、盤活資金,就是采取措施,讓資金流動起來,產生效益,發揮作用。
3、還有盤活土地、盤活股票、盤活市場、盤活庫存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