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房指標轉讓協議范本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鑒于:甲方單位農機所在 市 路 號建設本單位的職工住宅 (項目名稱), 甲方有權購買其中的一套房屋,具體房號為: 棟 單元 號房。該房目前尚未建成,未具備交易條件。
甲、乙雙方就該房轉讓事項經過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協議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將以其名義申報的其單位農機所開發建設的建設本單位的職工住宅___ 市__ 路__號___(項目名稱) 棟 單元號房(以下簡稱該房) 轉讓給乙方。
二、 該房農機所售價為每平方米 元,總價款為 元。
三、該房屋雙方議定由甲方轉讓給乙方,乙方在購房款外另行支付甲方轉讓費人民幣 萬元(¥)。該款乙方在簽訂本協議之日起日內支付給甲方。
(或另行約定支付方式,如:分期付款,第一期,在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乙方付甲方人民幣_萬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幣_萬元;第三期,在房屋產權批準過戶登記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據)。
四、農機所收取的購房款全部由乙方支付,以甲方名義直接付給農機所,由乙方收執收款憑證。
五、該房建成交付使用后,先以甲方名義辦理房產證。待甲方領取房產證后(時間)內,甲方與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將該房過戶至乙方名下。(可以考慮:甲方應以贈與的方式將該房過戶給乙方。)
六、在辦理房屋產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產權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七、本協議簽訂后,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稅、費,概由乙方負責。本協議發生的過戶登記費、契稅、估價費、印花稅由乙方負擔。
八、甲方如不按協議規定將該房屋過戶給乙方,乙方有權按以下第種方式要求甲方承擔責任:
1 、甲方不能取得該房所有權,必須將該房拍賣,拍賣所得的款項,優先支付乙方支付給農機所的購房款和給甲方的叁萬元轉讓費后,余款作為甲方給乙方的賠償金。甲方不能從該房獲得任何收益。
2 、過戶每逾期壹天按房價的總額3 ‰ 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超過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所付購房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九、 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購房款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十、甲方保證其轉讓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其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乙方得到該房后,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致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賠償乙方損失。
十一、交屋時,乙方發現房屋構造或設備不符合交付要求,經鑒定屬實,甲方應于1個月內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如修理仍達不到協議約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協議,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后,并按本協議第八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圍墻等)所有權屬于國家。乙方取得上開房屋占有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并依照國家法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及其他有關費用。
十三、 本協議的附件與協議有同等效力。
十四、 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方各執份。
十五、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集資房是改變住房建設由國家和單位承包的制度,實行政府、單位、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通過籌集資金,進行住房建設的一種房屋。職工個人可按房價全額或部分出資,政府及相關部門用地、信貸、建材供應、稅費等方面給予部分減免。
出讓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 (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人: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對位于開發區陽光廣場旁的某某單位集資房之集資權,由甲方向乙方進行轉讓,具體轉讓協議條款如下:
1、甲方同意將其在本單位的集資房名額轉讓給乙方,甲方只負責以個人名義代乙方在本單位集資該房。
2、乙方將選擇現金支付的方式結清房款,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單位規定時限結清房款,后果由乙方負責。
3、單位集資房、門面房、地皮以及小區其它建筑拍賣所得補償,如按集資建房資格分配則歸乙方所有;如按單位人均分配則歸甲方所有。
4、經甲乙雙方協商,和房屋有關的任何費用都由乙方承擔,和集資房有關的補償按上述協議第3條執行;如歸乙方的補償,單位若以現金方式補在甲方名下甲方應負責轉給乙方。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房產轉讓、過戶手續,涉及所有轉讓、過戶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得中途反悔或拒絕轉讓,否則須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如乙方中途以任何理由放棄集資建房,造成的全部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包括轉讓費用)。
6、在協議簽訂時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轉讓費用 元整。
7、協議簽訂后,無論房屋市場價格的漲落均與甲方無關,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引起糾紛。
8、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9、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證: **:
乙方: 身份證: **:
見證人: **:
簽訂日期:
集資建房資格轉讓協議
(賣方)甲方: 身份證號:
(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轉讓給乙方在(地名)集資建經濟適用房一套的資格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集資建房說明:該房原為甲方作為(單位)職工享受的福利集資建房的經濟適用住房,此資格為甲方享受的福利資格。
二、甲方自愿將該處集資建房資格轉讓給乙方,不得反悔,甲方不得將房屋據為已有,如發生此情況,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四倍退還乙方所交房款和四倍資格轉讓費。乙方自愿 購買甲方在該處集資建房手續。若乙方違約,協議簽訂后,按協議內容履行集資建房手續。若乙方違約,則所交資格轉讓費作為違約處理,不予退還。
三、乙方已付給甲方建房資格轉讓費__________元。
四、集資建房辦理程序:因購買此套住房所牽涉的一切房款由乙方以甲方的名義支付,房屋產權歸乙方所有,因房屋產權證先要辦成甲方的名字,因此甲方獲得該房產的產權屆滿五年之日起三十日內,甲方協助辦理此套住房過戶給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員名下的一切過戶手續。
五、以后因購買此套住房所需簽訂協議或合同,在乙方在場的情況下由甲方代簽,協議或合同涉及的權利和義務由乙方全部承擔。
六、甲方按乙方要求在甲方選房資格內選房,如未按乙方要求選房的,就算違約處理。
七、因甲方所在單位原因房屋未能修建的,甲乙雙方互不違約,甲方全額退還乙方資格轉讓費,并負責退還乙方全部已付房款。 八、甲方負責領取該套住房的鑰匙后,十日內將鑰匙轉交給乙方,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支付乙方違約金200元,逾期如超過20日,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返還乙方四倍轉讓費和四倍已付房款。
九、如甲方不履行協助過戶的義務,甲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可得利益損失,如房屋價差等)逾期超過15日,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返還乙方四倍轉讓費和四倍已付房款。
十、該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如需辦理房產證、土地證、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上述產權證件,不能找理由推辭、拒絕。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十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見證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