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購房條件
(一)常住城鎮的中低收入家庭無房戶或男滿28周歲、女滿25周歲以上的中低收入無房單身人員。無房單身人員同時要提供所在工作單位或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的婚姻證明(含人事、勞動部門規定與當地機關、企事業單位簽訂了一年以上用工合同的外來務工人員)。
(二)現住房建筑面積未達到人均15平方米的中低收入家庭[指家庭(含夫婦雙方)年工資收入低于當年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倍且高于當年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一半的]住房困難戶。
(三)關于離婚無房申請購房的問題:
1.離婚后的時間必須滿一年以上;
2.離婚或對原有住房歸屬沒有明確的,必須提供離婚雙方經公證處公證的住房歸屬材料;
3.離婚后將原有住房歸屬子女的,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能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四)城市建設規劃已被拆遷住房的無房戶。
對號入座申請住房
→無房戶
條件范圍:1.南寧市城區非農業人口的中低收入家庭無房戶。(提示:中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年收入在6萬元以下。)
2.離婚滿1年以上無房戶。(提示:離婚前雙方沒有共同房屋產權的申購時不受時間限制)
需提交的資料:
1.申請書。(提示:內容包括工作情況、婚姻狀況、住房困難情況)
2.調查表。(提示:在單位或居委會審核證明意見檔,必須注明證實有無參加房改、集資建房、有無私房、現住房情況,不能簡單寫“同意”或“情況屬實”)
3.申請人及配偶戶口本、身份證、結(離)婚證、離婚協議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申請人及配偶有效的住房情況證明。(提示:A.內容包括居住單位或居委會證實現居住房的性質,產權歸屬)或《租賃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B.具有南寧市戶口的申購人員戶口所在地住址與現住址不同的,必須提供戶口所在地住址和現住址住房的產權證明材料。)
5.申請人及配偶收入證明。
填報說明:
1.填寫《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戶調查審核表》時,在“申請人/配偶所在地房改部門核查意見”一欄,凡是屬于首府南寧房改辦所辦業務范圍內的申購戶,不用到南寧房改辦出具住房狀況證明。
2.具有南寧市戶口的區直單位人員必須提供區直房改辦出具的住房狀況證明。
3.非南寧市戶口的城鎮人員必須提供戶口所在地房改部門出具的住房狀況證明。
→單身大齡青年無房戶
條件范圍:南寧市城區非農業人口中低收入,男28周歲、女25周歲以上的單身大齡青年無房戶。
需提交的資料:
1.申請書。(參照同上)
2.調查表。(參照同上)
3.申請人戶口本、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計生委(單位或居委會)開具的有效未婚證明。
5.申請人有效的住房證明。(提示:內容包括居住單位或居委會證實現居住房的性質、產權歸屬,或《租賃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
6.申請人收入證明。
填報說明(參照同上)
→拆遷戶
條件范圍:因城市建設規劃已被拆遷的有產權證的無房戶。(提示:拆遷戶可按規定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一套。購買后仍未能解決被拆遷家庭居住困難的,家庭其他成員可按有關規定,另行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申請租住廉租房。)
需提交資料:
1.申請表。(參照同上)
2.調查表。(提示:無需證明蓋章)
3.申請人及配偶戶口本、身份證、結(離)婚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拆遷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拆遷證明。
5.被拆遷房屋產權證復印件。
填報說明
1.拆遷證明上的被拆遷戶戶主必須與原被拆遷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戶主相一致。對被拆遷房屋的產權戶一戶只能出具一份拆遷證明,不得將被拆遷住房分割后給其他人出具拆遷證明。
2.拆遷戶無產權證的情況,屬房產局公房租戶被拆遷的提供直管公有房屋差遣貨幣安置協議書和申請人工作單位或居委會核查表,意見欄填上“無房證明、收入證明”;屬單位公房租戶的被拆遷需在申請人工作單位或居委會核查意見欄填上“證明為本單位職工、無房證明、收入證明”等意見和提供單位與拆遷部門簽署的拆遷合同;以正常申請戶申報,享受拆遷戶優先安排待遇。
→人均住房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
條件范圍:現住房建筑面積未達到人均15平方米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戶。(提示:共同居住有贍養、撫養關系,戶口同在現住房)
需提交資料:
1.申請書。(參照同上)
2.調查表。(參照同上)
3.申請人及配偶戶口本、身份證、結(離)婚證、離婚協議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家庭成員的戶口本、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申請人及配偶有效的住房證明(提示:內容包括居住單位或居委會證實現居住房的性質、產權歸屬,或《租賃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6.申請人及配偶收入證明。
7.已有房屋產權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填報說明:
1.共同居住有贍養、撫養關系的無房戶直系親屬一欄,只要求有了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上的家庭戶填寫。
2.在計算住房控制面積時,要合并計算兩套住房面積,減去申請人應享受的住房控制面積,多出的面積為超標面積。
→外來務工人員
條件范圍:屬中低收入家庭無房戶,或男28周歲、女25周歲以上的中低收入無房單身的外來務工人員且按人事、勞動部門規定與南寧市當地機關、企事業單位簽訂1年以上用工合同并已經繳納有1年以上的養老保險。
需提交資料:
1.申請書(參照同上)
2.調查表(參照同上)
3.申請人及配偶戶口本、身份證、結(離)婚證、離婚協議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未婚證明。
4.申請人及配偶有效的住房證明。(提示:內容包括居住單位或居委會證明現居住房的性質、產權歸屬,或《租賃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申請人及配偶收入證明。
6.按人事、勞動部門規定與南寧市當地機關、企事業單位簽訂1年以上用工合同且繳納1年以上的養老保險對賬單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填報說明:
勞動用工合同必須有南寧市勞動保障局簽證。
購買條件 符合三個條件可申購
1、具有市區城鎮非農業家庭常住戶口三年以上;
2、兩口人(含)以上的無房戶家庭(無房戶是指家庭成員名下均無自有房產,將自有房產轉讓后的無房家庭不屬于無房戶);
3、家庭年收入6萬元以下。
在同等條件下,要按照申請人的家庭人口、收入狀況、住房困難程度進行排序,確認購房對象和購房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