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減征或免征: 1、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辦公、教學、醫療、科研和軍事設施的免征; 2、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征; 3、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而重新購買住房的酌情予以減半或免征; 4、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減征、免征契稅項目。
《關于調整房地產市場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字〖 1999〗 210 號)對房地產市場有關稅費做出了新的規定:
1、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宅,暫減半征收契稅。
2、關于空置商品房稅收,為了加快住房資金周轉降低金融資產風險,對積壓空置的商品房銷售時應繳納的營業稅、契稅, 2000年底前予以免稅優惠(限于 1998年 6月 30日以前建成、尚未售出的商品房)。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條例細則》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城鎮職工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且所購面積在國家規定的標準面積以內的可以免征契稅。對于所購面積超出國家規定的標準面積以外的部分按規定繳納。
契稅是指在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時,國家按照當事人雙方簽訂合同契約,以及所確定價格的一定比例,向承受權屬者一次性征收的一種行為稅。它是對房地產產權變動征收的一種專門稅種。根據199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規定:在我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該《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
該《條例》中所稱的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出租房屋不繳契稅。契稅是一種重要的地方稅種,在土地、房屋交易的發生地,不管何人,只要所有權屬轉移,都要依法納稅。
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普通住房須同時符合三標準據了解,今后凡同時符合以下三項標準的住房為普通住房:
(一)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含1.0);
(二)單套住房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三)住房成交單價符合以下條件:
1、坐落于和平區的,低于7100元/平方米(含7100元/平方米);
2、坐落于河西區的,低于6300元/平方米(含6300元/平方米);
3、坐落于南開區的,低于6100元/平方米(含6100元/平方米);
4、坐落于其他區縣的,低于5000元/平方米(含5000元/平方米)。
住房成交單價改按行政區域劃分
與去年本市首次出臺的普通商品住房標準相比,建筑容積率和單套住房建筑面積的內容沒有發生變化,仍保持原有水平。但住房成交單價已不再按照地級劃分,而是改為按照行政區域劃分了。
據國土房管局的有關人士介紹,去年測算普通商品住房標準是按照建設部有關按地級劃分的要求,將外環線以內劃分為十級,其他區縣住房比照相應土地級別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價格,但是隨著本市房地產市場的蓬勃發展,有些地級較低的地區實際房價卻比高地級地區還要高,例如梅江地區,按照原有地級劃分屬于七級,其住房平均價格標準應為每平方米5640元,而實際上梅江地區目前的價格要高于這個價格很多。
在一些地方,房價與地級并沒有必然的聯系,因此今年本市的普通商品住房標準改為按行政區域劃分了。根據測算,除了和平區、河西區和南開區,其他區縣的價格都沒有超過每平方米5000元,因此除了上述三個區外,其他區縣都按照5000元/平方米計算。
交納稅費將按新標準執行新標準將使本市房屋交易中契稅和營業稅的征收標準進一步統一。即凡符合普通住房三項標準的房屋交易契稅一律按照1.5%征收,二手房交易中符合以上標準并且交易間隔在5年以上的房屋可以免征營業稅;而不符合普通住房標準的住宅,其交易契稅將按3%征收,其中間隔5年以上交易的二手房,還應按兩次交易差額交納相應營業稅。
商品房實際建筑面積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最終核實確定,所以交房時按照實際面積積算也是對消費者負責的表現。契稅政策以開票時間為準,因為稅務部門根據票據征稅。所以明年拿房時能否享受這種退稅政策,要看這項政策實施的時限。
拆遷戶是有契稅減免的政策的,具體的詳細規定您可以去當地的稅務部門咨詢,首先證明您是拆遷戶的文件主要就是拆遷協議,您購房是要付全款的包括契稅,但是購房后您可以帶著您的拆遷協議到您戶口所在地的稅務部門辦理退稅,也就是說您先把稅錢交了而后帶著購房合同和拆遷協議再辦理退稅。但是請您切記一份拆遷協議只能辦理一套房屋的契稅減免,比如您家拆遷您的房主拆遷協議上寫的名字是你,但是您兒子成年了也給分了一個購房指標您與您兒子在同一個樓盤購買了兩套住房,不管這兩套住房購房人寫的都是您或者是您和您兒子一人一套那么只能給您退一套房子的契稅。所以退稅時盡量用大的房子也就是錢多的那個去辦理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