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還貸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用公積金儲存余額沖還貸,一種是用自有資金提前還貸。不同情況還法不同,消費者應當用活自己的公積金。
用公積金儲存余額沖還貸須先還公積金貸款,尚有余額時,可沖還商業住房貸款本金。按規定,市民一年有兩次機會使用公積金沖還貸,建行為4月和9月。
1、公積金貸款原則:①個人購房貸款的最高可貸額度為公積金10萬元+補充住房公積金3萬元;②購買一手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的80%,最長貸款期限為30年;③購買二手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價屋總價的70%。最長貸款期限為15年。
2、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方法:按以下三個公式計算的數據均超過10萬元的,可貸額度為10萬元,不到10萬元的取其中最小的一個數據為可貸額度。
①借款人、配偶和參貸人(只有同戶一年以上的直系血親可以作為參貸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存儲余額之和的15倍
②房價總價×80%(二手房70%)
③借款人(配偶、參貸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之和÷14%×40%×12×貸款年限
3、補充住房公積金貸款計算方法
按以下公式計算超過3萬元的,按3萬元計算:
借款人、配偶和參貸人(只有同戶一年以上的直系血親可以作為參貸人)補充住房公積金帳戶內存儲余額之和的2倍。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狀況良好;
2、借款人及所在單位已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至貸款時已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低于規定的時間,未發生或者已全部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3、具有合法的購房合同或協議,借款人應是購房合同約定的產權人,所購住房為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新建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單位集資建房、棚戶區改造回遷安置住房,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職工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等(不含商業用房、別墅、低密度住宅等);
4、已交付的所購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規定的比例;
5、同意且能夠以所購住房或公積金中心認可的其他房產作抵押,或以動產、權利作質押,購買新建商品房貸款的應由所購房屋售房單位提供階段性貸款擔保。
具體條件,建議您到所在城市的住房管理中心詳細查詢。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于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后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