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涂料(油漆)工程驗收標準: 1、膩子應與基體結合堅實、牢固,不起皮、不粉化及不裂紋。 2、油漆表面應平整、光潔,清漆木紋清晰,大面無裹棱、流墜和皺皮,顏色基本上一致、無刷紋。五金、玻璃潔凈。 3、乳膠漆嚴禁脫皮,漏刷、透底,大面無流墜,皺皮,表面顏色一致,無明顯刷紋。
二、天花吊頂驗收標準: 1、吊頂工程龍骨不得扭曲、變形,安裝好的吊頂龍骨應牢固可靠,四周水平允許偏差±5毫米。 2、吊頂罩面板與龍骨應連接緊密,表面應平整,不得有污染、拆裂、缺棱、掉角、錘傷等缺陷,接逢應 均勻一致,壓條順直、無翹曲,罩面板與墻面、窗簾盒、燈具等交接處應嚴密。
三、墻、地面鋪裝工程驗收標準: 1、石材、墻地磚品種、規格、顏色和圖案應符合設計、住戶的要求,飾面板表面不得有劃痕、缺掉角等質量缺陷。不得使用過期和結塊的水泥作膠結材。 2、墻地磚盡量減少非整磚,且使用部位適宜,有突出物時應按規定進行套割。 3、石材鋪貼應平整牢固、接縫平直、無歪斜、無污積和漿痕,表面潔凈,顏色協調。 4、墻地磚鋪貼應平整牢固、圖案清晰、無污積和漿痕,表面色澤基本一致,接縫均勻、板塊無裂紋、掉角和缺棱,局部空鼓不得超總數的5%。 5、廚房、衛生間的地面面層流水坡向地漏,不倒流泛水、不積水,24小時蓄水實驗無滲漏。 6、木質樓地面的材質、構造以及拼花圖案應符合設計、住戶的要求,木材的含水率應不大于12%。 7、條形木地板的鋪設方向,可征求用戶的意見,一般走廊、過道宜順行走方向鋪設,室內房間,宜順著光線鋪訂。木地板與墻之間應留10毫米的縫隙,并用踢腳板封蓋。 8、木質板面層必須鋪釘牢固無松動,粘貼牢固無空鼓,表面刨平磨光,無明刨痕、戧茬和毛刺等缺陷。 9、木板面層,板間隙基本嚴密,接頭位置錯開;拼花木板面層接縫對齊,粘、釘嚴密。無裂紋、翹曲,表面潔凈無明顯色差。 10、木質踢腳線接縫嚴密,表面光滑,高度出墻厚度一致。
四、細木制品工程驗收標準 1、細木制品(窗簾盒、暖氣罩、木護墻、木割斷、包門及門套、窗套、踢腳板、花飾、裝飾線)所用的木材含水率不得大于12%,其外表用料,不得有死節、蟲眼和裂縫。 2、細木制品與基層必須鑲釘牢固,無松動。襯板與面板必須粘結牢固,不得出現起層、起鼓現象。 3、窗臺板和窗簾盒與基體連接牢固,表面平整,棱角方正,其兩側伸出窗洞以外的長度要一致,同一房間的窗臺板或窗簾盒標高一致。 4、掛鏡線、頂角線等木裝飾線對接時,宜采用45度加膠坡接,接頭處不得有錯縫、離縫現象。裝飾線要求順直均勻一致,緊貼墻面,交圈收口正確。 5、吊柜、壁柜安裝后應牢固,柜門開啟靈活。 6、細木制品油漆后,應平整光滑、無刷痕,色澤一致,無膠痕。
五、電氣工程基本要求: 1、 開關、插座安裝牢固,位置正確,蓋板端正,表面清潔,緊貼墻面,四周無空隙,同一房間開關或插 座高度一致。 2、 工程竣工時應向住戶提供配線竣工簡圖,標明導線規定暗管走向。
六、給排水工程基本要求: 1、 衛生器具品種、規格、顏色應符合要求,管道、管件等產品質量應符合現行標準。 2、 管道安裝應橫平豎直,鋪設牢固,坡度符合要求,開關、龍頭安裝平正,使用靈活方便,明管刷防銹 涂料,暗管刷除腐漆。 3、 給水管道及附件連接嚴密,經通水試壓無滲漏。 4、 排水管道應暢通、無倒坡、無堵塞,無滲漏,地漏篦子應略低于地面。 5、 衛生器具安裝平正牢固,外表光潔無損壞。
七、陽臺地坪坡度:2%;廚房地坪坡度:1.5%~2%;衛生間地坪坡度:1.5%~2%。
精裝修工程驗收標準:
2.1 裝修應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并應遵循安全、適用、美觀的基本原則,在設計、 施工中必須貫徹國家、行業和地方有關安全、防火、環保、建筑、電氣、給排水等現行標準和技術規程。 2.2 裝修設計、施工必須確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體性,不得任意改變建筑物的承重 結構,不得破壞建筑物外立面。 2.3 選用的裝飾材料及裝飾部品件的質量除應符合該產品有關標準的質量要求和設計 要求,還必須符合GB6566、GB18580~GB18588室內裝飾裝修材料的系列標準,供貨商應提供產品質保書或檢驗報告,施工前必須對裝飾材料及裝飾部品件進行驗證后方可進行施工。如供需雙方有爭議時.可由市級法定建材質檢機構進行仲裁檢驗。 2.4 廚房裝修時嚴禁擅動燃氣表具,燃氣管道不得暗敷,不得穿越臥室,穿越吊平頂內 的燃氣管道直管中間不得有接頭。 2.5 對安裝、使用有特殊規定的材料制品及裝飾部品件和設備,施工應按其產品說明書 的規定進行。 2.6 裝修工程竣工后必須對室內空氣質量進行檢測,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