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1.享受市民政部門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2.不擁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均具有本市戶籍且實際在本市居住;
4.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
具備廉租住房保障申請條件,且有下列條件之一的申請家庭,在進行實物配租時予以優先考慮:
1.家庭成員含60周歲以上老人(含孤寡老人);
2.家庭成員含中重度殘疾人(一、二、三級);
3.家庭成員含重點優撫對象。
1.先可以去社保局網站上,看是否符合條件。
2.然后準備相應的資料提交。
3.接著就是等通知,輪租了
一、符合申請條件的居民家庭,于每年規定時間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工作站提交申請材料。
社區工作站收到廉租住房申請材料后,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查驗核實。二、街道辦事處收到申請材料后,在6個工作日內對申請家庭的自有私房情況進行審核;
出具審核意見后,將全部申請材料送交區民政部門。
區民政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后,在3個工作日內對申請家庭的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證明文件或其他證件、證明以及是否屬于重點優撫對象進行審核。
三、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后,在3個工作日內對申請家庭是否購租政策性住房的情況進行審核,出具審核意見,并將全部申請材料送交市房地產權屬登記部門。
市房地產權屬登記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后,在3個工作日內對申請家庭是否擁有商品房的情況進行審核,出具審核意見,并將全部申請材料送交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
四、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由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3個工作日內交由街道辦事處在申請人戶籍所在社區或單位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
收到實物配租通知書的申請家庭,由申請人憑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的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看房、選房;
選房后,由其年滿18周歲的家庭成員憑該通知書和個人身份證到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簽訂實物配租合同,憑身份證和合同辦理入住手續,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月收取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