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分幾種情況,首先是看你們是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的話看你所占比例是多少,比如是10%的話,,交納的稅費就以10%為基礎,如果是共同共有的話是按照50%交納稅費。另外還要看你的房屋建成是否滿五年。五年內交易需要上交交易額5%的個稅,超過五年個稅免交。另外看房屋面積不等需要交納契稅,印花稅等。
去掉房產證上的名字類似于份額轉讓,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交易類似,需要繳納所占份額的契稅。即使是父母子女之間的份額轉讓,同樣視為買賣交易。而且,如果房產證辦理時間不滿五年的,還需要繳納全額營業稅。舉例來說,比如一套總價為4萬元的房子,產權證上房子為父母子女共有,份額各占 50%。現在子女如果要把自己名下的房產份額轉讓給父母,需按20萬元的總價收稅。
房產證去名字也要從具體情況看:如果是夫妻之間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稅。如果是加名字的,夫妻雙方本人憑身份證、結婚證、房產證到房地產交易辦證中心就可以辦理。如果是去名字的,需要雙方之間作出財產約定,并經過公證處公證后,才可以辦理。父母子女之間加名字或去名字,都視為買賣,要收取契稅。契稅為1%、1.5%、3%。具體可以分為四種情況:家庭購買首套房,且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稅按1%征收;家庭購買首套房,面積在90 平方米以上的,契稅按2%征收;家庭非首次購買普通住宅的,契稅為2%;購買非普通住宅的,契稅為4%。工作人員還提醒說,市民如果想確定是否為家庭首套住房,可以攜帶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及其他相關證件到該中心大廳一號窗口查檔。經查后確定是首套房的,工作人員將開具證明。
如果直系親屬之間贈與,只需繳納契稅和公證費。非直系親屬之間,即便通過贈與方式,也要繳納相應的營業稅、契稅等,等同于買賣。“也就是說,房地產管理部門關上了非親屬之間假贈與、真買賣的大門”。業內人士也指出,雖然從單次交易看,直系親屬之間的“贈與”確實節省成本,但一旦市民今后將該房產出售,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這顯然很不劃算。因此,在實際操作中,很少有市民會通過贈與的方式達到房產過戶轉讓的目的。
1、房屋登記以登記薄為準(一般認為發的房產證是對的):
雙方愿意,可以共同申請辦理轉移登記,主要也就是買賣等轉讓方式。如果是按買賣來算,5年之內要交營業稅、個人所得稅,非住宅還要交土地增值稅等,反正費用很高的。如果不急著過戶,另外沒有其他糾紛的話,建議你等5年后再說。
2、有充分證據證明登記薄是有問題的,可以撤消登記薄(可以認為發的房產證是有問題的):
現在你弟弟愿意配合你過戶。
如果他不愿意,你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由法院判決此房實際上應屬于你,(可以根據材料尋找一些實際屬于你的具體情況理由)最后由房屋登記機構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辦理更正登記,更正登記費用很低,但操作起來比較麻煩!
3、你可以再去當地房屋登記機構及稅務部門問一下,當然也可以拿著材料問問身邊的律師。
4、祝你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