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直接向市資金中心申請辦理貸款。 其辦理流程:到“中心”咨詢、登記 → 提交申請資料 →“中心”受理、審批 → 買賣雙方交易過戶 → 與銀行簽訂合同 → 辦理抵押登記 → 貸款資金發放 → 借款人按月還款 →結清貸款→注銷抵押。 第一步 “中心”咨詢,領取申請表:由房屋買賣雙方及配偶(未婚或離異應出具證明),持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兩證原件,以及戶口薄、身份證和結婚證原件,到市資金中心進行預登記,領取公積金貸款申請表。 第二步 借款人向市資金中心提交以下貸款資料: (1)公積金貸款申請表;(2)公積金繳存證明(或住房公積金對賬簿)及經濟收入證明;(3)所購房屋的評估報告書;(4)買賣雙方簽定的《存量房購房合同》;(5)原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6)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薄、婚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單身職工應提供單身證明。)第三步 “中心” 受理審批:市資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請人資料,審批確定貸款額度及年限。 第四步 交易過戶: 房屋買賣雙方到房產局及土地局辦理“兩證”交易過戶手續。 第五步 簽訂合同:借款人持已辦理交易過戶的“兩證”及契稅完稅發票(原件及復印件)到市資金中心,由市資金中心出具貸款承諾書到指定銀行簽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貸款文件,賣方在貸款銀行開立存款專戶。 第六步 辦理抵押:借款人到房產局辦理抵押房屋登記并領取《房屋他項權證》。 第七步 發放貸款:貸款手續全部辦妥后,由市資金中心將貸款資金通過銀行直接劃轉到賣房方已開立的存款專戶內。 第八步 按月還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直至貸款全部還清。 第九步 結清貸款:借款人結清最后一次貸款時,本人應親自前往貸款銀行并在柜面辦理還貸結清手續。 第十步 注銷抵押:借款人償還完全部貸款本息后,憑貸款銀行出具的結清證明和撤銷房屋抵押證明、購房合同原件或房產證原件及個人身份證,到原房地產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希望你能夠找到答案
1、電話咨詢公積金中心確定自己是否夠條件做公積金貸款以及貸款額度及期限;2、填寫個人收入證明,加蓋單位鮮章;3、前往公積金中心打印一張《公積金繳存情況表》并加蓋公積金中心鮮章。4、買賣雙方一同前往房產交易中心2樓,填寫貸款申請并簽訂購房合同,并提交相關資料(主要是雙方證件復印件)。買方確定貸款銀行和擔保公司,前往銀行柜臺填寫貸款申請,并開設一個還款帳戶。5、買方向擔保公司申請進行房屋評估,根據評估價來確定最后的貸款金額(不超過評估價的70%)。6、公積金中心審核完成(2周左右)后,擔保公司通知買方和銀行簽訂貸款合同并公證,并繳納擔保費和評估費。7、待銀行審批完成后,擔保公司通知買賣雙方完成最后的過戶手續,即買方繳納各種稅費并領取房產證,然后將新房產證做抵押登記,抵押登記完成后,賣方取走全部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