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單位繳納和..." />
你好,據我了解如下: 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月繳存額 (1)繳存基數。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最高不得超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根據長沙市統計局公布的“2013年全市在
法定公積金 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 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的,在依照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津人發〔2002〕26號)及我市有關政策,現將2010年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一)自2010
12%(機關、事業單位) 8%-12%[企業(含企業化管理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注:1998年12月1日以后參加工作的職工的住房補貼比例1998.12.1-2003.6.30為12%,2003.7.1-目前為12%-
你好:成都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個人和公司是一樣的。住建部規定個人和單位繳費比例均不低于5%、不高于12%,且公司繳費比例不低于個人繳費比例。我們公司是個人8%,公司交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