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的多少取決于三個因素:本金、存期和利息率水平。
利息的計算公式為:利息=本金X利息率X存款期限X(1-利息稅)
等額本息還款方式是在還款期內,每月償還同等數額的貸款(包括本金和利息),這樣由于每月的還款額固定,可以有計劃地控制家庭收入的支出,也便于每個家庭根據自己的收入情況,確定還貸能力。
一、利息計算的基本常識
(一)人民幣業務的利率換算公式為(注:存貸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銀行可采用積數計息法和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
1.積數計息法按實際天數每日累計賬戶余額,以累計積數乘以日利率計算利息。計息公式為:
利息=累計計息積數×日利率,其中累計計息積數=每日余額合計數。
2.逐筆計息法按預先確定的計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貸款期限逐筆計算利息,具體有三:
計息期為整年(月)的,計息公式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
計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計息公式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本金×零頭天數×日利率
同時,銀行可選擇將計息期全部化為實際天數計算利息,即每年為365天(閏年366天),每月為當月公歷實際天數,計息公式為:
③利息=本金×實際天數×日利率
這三個計算公式實質相同,但由于利率換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實際按日利率計算時,一年將作365天計算,得出的結果會稍有偏差。具體采用那一個公式計算,央行賦予了金融機構自主選擇的權利。因此,當事人和金融機構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約定。
(三)復利:復利即對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規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償還利息的,就要加收復利。
(四)罰息:貸款人未按規定期限歸還銀行貸款,銀行按與當事人簽訂的合同對失約人的處罰利息叫銀行罰息。
(五)貸款逾期違約金:性質與罰息相同,對合同違約方的懲罰措施。
(六)計息方法的制定與備案
全國性商業銀行法人制定的計、結息規則和存貸款業務的計息方法,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備案并告知客戶;區域性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報人民銀行分行、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備案并告知客戶;農村信用社縣聯社法人可根據所在縣農村信用社的實際情況制定計、結息規則和存貸款業務的計息方法,報人民銀行分行、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備案,并由農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戶。
(七)參考依據:
1.《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銀發【1999】77號。
2.《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03】251號。
3.《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人民幣存貸款計結息問題的通知》銀發【2005】129號。
目前我國存貸款利率還處于半管制狀態,中國人民銀行按照資金供求狀況及時調整基準利率,但是允許商業銀行存貸款利率在規定幅度內自由浮動。其中,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等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浮動區間在0.9%至1.7%之間,即貸款利率允許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最高上浮幅度為70%,下浮幅度為10%。銀行一般會根據貸款申請人的資產和風險情況,對不同的貸款產品予以一定程度的上浮或優惠。
盡管貸款利率可以最高上浮70%,但由于整體貨幣環境一直較為寬松,貸款利率上浮的幅度通常較小。貸款利率上浮幅度擴大源于商業銀行對信貸額度的嚴格控制,而商業銀行的積極態度是因為中央銀行窗口指導力度加強。下面便利用2013年貸款計算器舉例說明例子:
等額本息計算公式:〔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等額本金計算公式:每月還款金額 = (貸款本金 ÷ 還款月數)+(本金 — 已歸還本金累計額)×每月利率其中^符號表示乘方。舉例說明假設以10000元為本金、在銀行貸款10年、基準利率是6.65%,比較下兩種貸款方式的差異:等額本息還款法 月利率=年利率÷12=0.0665÷12=0.005541667 月還款本息=〔10000×0.005541667×(1+0.005541667)^120〕÷〔(1+0.005541667)^120-1〕=114.3127元合計還款 13717.52元 合計利息 3717.52萬元等額本金還款法 : 每月還款金額 = (貸款本金÷還款月數)+(本金 — 已歸還本金累計額)×每月利率=(10000 ÷120)+(10000— 已歸還本金累計額)×0.005541667首月還款 138.75元 每月遞減0.462元合計還款 13352.71元 利息 3352.7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