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很簡單的先攜帶購房合同書在貸款銀行進行申請,申請通過以后等待貸款銀行的審核通過,等到銀行通過以后需要找產權擔保機構,然后最后再進行還貸就行,還是比較便捷的。
眉山住房公積金貸款,應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請人單位介紹信;
(二)經與原件核實的申請人夫妻雙方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戶口和其它有效身份證件)的復印件;
(三)申請人家庭穩定經濟收入的證明;
(四)在一年內購買自住住房的合同、協議或經批準的建筑許可證;
(五)抵押房屋所有權證或質押權利憑證、他項權利證;抵押物、質物所有權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六)經管委會確定的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物評估證明或銀行出具的質押物凍結清單;
(七)中心規定的其它材料。 中心對借款人的條件及其提交的申請材料審查合格后,與借款人、抵押人簽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貸款申請審批表》。 借款人到中心委托承辦銀行辦理相關貸款手續,然后到房屋產權管理機構辦理他項權利證,質押方式擔保到銀行辦理質押物凍結清單。 借款人將《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貸款申請審批表》、《他項權利證》、《質押物凍結清單》等向中心備案后,由中心向承辦銀行劃撥貸款,借款人到承辦銀行領取貸款。
貸款條件
2014年10月9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聯合印發《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其中調整了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貸款額度、辦理貸款的相關項目收費以及異地互認的規定。眉山本地寶將會持續關注眉山市公積金新政策的最新消息,大家可持續關注。
新政貸款條件變化(已實施)
改革前:借款人申請公積金貸款前要在工作地眉山連續十二個月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現行中:借款人申請公積金貸款前連續六個月(含)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異地互認:職工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就可以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眉山市已正式實施新政策的內容,詳情如下:
1、本人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并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
2、購買貸款人認可的自住住房;
3、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和相關證明及文件;
4、購房行為真實有效,且首付款金額不得低于所購住房價款的30%;
5、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及相關合同文本、事項的公證或律師見證。
7、借款人購期房的,在房屋竣工辦理產權證之前,由售房單位提供擔保。
8、期房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備案一年以內;
9、現房在《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核發一年以內;
10、二手房在《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過戶一年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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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并推進異地貸款業務。
2.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并計算。
3.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率低于85%的城市,要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和人均住房面積等情況,適當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加大對購房繳存職工的支持力度。
4.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擔保以所購住房抵押為主。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