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部門: 北京市人民政府
發布文號: 京政函[2000]60號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遷補償辦法作如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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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宅基地上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拆遷人應當向被拆遷人支付補償款。補償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價和宅基地的區位補償價確定。房屋重置成新價的評估規則和宅基地區位補償價的計算辦法由市國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
一、拆遷住房以拆遷當時的合法住房為安置依據,凡在動遷以前,取得合法居住房屋的住戶,均按原居住合法居室間數,參照原居住面積安置,但對原居住合法房屋單室的居住面積在十八平方米(含十八平方米)以上的,可按雙室安置。 二、按前
南京城區的商品房拆遷適用法律是國務院590號令和南京市房屋征收實施細則。 在正式實施前對屬于舊城區改建的項目,征收方案需征求被征收人意見獲得多數同意后方可實施。 補償時需由被征收人選取評估機構對房屋進行評估,
南京房屋拆遷如何補償:拆遷,這個詞屬于灰色。現在,都是叫“征收”,其實本質一樣。其中對于被征收人一般分兩個補償方案,一是被征收人接受安置或進行產權調換(即拿房、分房),也可能附帶一部分貨幣補償;二是接受貨幣補償(即只拿錢
南京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在拆遷范圍內有本市常住戶口,長期居住在自建房內,并且符合下列條件的居民,可以參照前條規定的程序向拆遷人申請拆遷安置補助: (一)單獨立戶; (二)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在拆遷范圍內無正式住房; (三)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