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哪些相關證明材料 (1)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職工因償還住房貸款本息,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哪些相關證明材料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合同的復印件; (3)首付款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4)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一)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繳存基數20%的;
4、離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職工及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10、遭遇重大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11、在職期間被判刑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12、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辦理場所:中心辦事大廳
辦理要件:
職工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本人辦理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單位住房公積金專管員代辦的,出示住房公積金專管員證;其他代辦人辦理的,出示結婚證(配偶代辦)或公證后的委托書、代辦人身份證和相關證明材料。
相關證明材料包括:
1、一次性提取的在簽訂購房合同或產權過戶(二手房)一年內提取。
(1)非貸款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集資建房出示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或房改部門蓋章的購房合同、付款收據。
(2)非貸款購買二手房出示過戶后的《房屋所有權證》、契稅收據、過戶手續費憑證。
(3)公積金貸款和組合貸款選擇一次性提取的出示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或房改部門蓋章的購房合同、首付款收據;二手房出示過戶后的《房屋所有權證》、契稅收據、過戶手續費憑證。
(4)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出示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準文件、建房費用憑證。
(5)大修自住住房出示有資質的房屋安全鑒定部門的鑒定證明,規劃、土地管理部門批文和建房費用憑證。
2、商業貸款購房提取首付在簽訂購房合同或產權過戶一年內提取。
(1)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集資建房出示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或房改部門蓋章的購房合同、首付款收據。
(2)購買二手房出示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過戶后的《房屋所有權證》、契稅收據、過戶手續費憑證。
3、提取公積金償還住房貸款本息從首次歸還貸款之月一年后,每年可提取一次且不超過年還款額。
(1)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集資建房出示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或房改部門蓋章的購房合同、貸款合同、近三個月的還款記錄。
(2)購買二手房出示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過戶后的《房屋所有權證》、契稅收據、過戶手續費憑證、貸款合同、近三個月的還款記錄。
4、部份或全部提前還貸出示銀行已修改的貸款合同或銀行還款通知單和提前還款收據。
5、再次提取償還住房貸款本息出示銀行近三個月還款記錄(還款記錄上是配偶的需出示結婚證原件)。
6、租賃自住住房(廉租住房)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租憑合同、租金收據、契稅完稅憑證、婚姻證明、無房證明。
7、職工及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出示二級甲等醫院診斷證明、醫療費支付證明、本人與配偶、子女關系證明、家庭收入證明。
8、遭遇重大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出示災難事故處理情況證明、處理事故所用費用證明、本人與配偶、子女關系證明、家庭收入證明。
9、下列情形可一次性銷戶提取:
(1)離退休出示退休證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2)出境定居出示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證明。
(3)死亡、被宣告死亡職工死亡證明或公安部門銷戶證明;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出示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5)完全或部份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出示縣(區)以上醫院證明、勞動鑒定部門證明、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或失業證明。
(6)在職期間被判刑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出示司法部門判決裁定書、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10、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辦理流程:單位或職工提供要件→中心審核→中心支付公積金到單位賬戶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賬戶或職工個人銀行賬戶。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50人以內當場辦理,50人以上不超過2個工作日。需核查事項,自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告知結果。提取申請人對管理中心審核意見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核。復核申請在3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
(二)委托提取
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委托中心,按照提取規定,按約定時間將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資金劃入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賬戶用于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行為。
辦理場所:中心辦事大廳(上百人單位,預約上門辦理)
辦理要件:
1、購房合同原件或復印件或產權證原件或復印件;
2、貸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3、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主借款人為配偶);
4、近三個月還款明細;
5、身份證原件及主借款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7、加蓋單位公章的《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協議》(一式三份);
8、主借款人的個人信用信息查詢授權書;
9、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辦理流程:職工提供要件→中心審核→委托人、主借款人在協議書、授權書上按手印→中心登記備案→中心按約定時間劃款到職工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賬戶。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當場辦理。
(1)變更協議協議中的任一信息發生變動,委托人應在發生變動后一月內辦理變更確認手續。
辦理場所:中心辦事大廳
辦理要件:
1、需要變更的信息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變更申請表;
3、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辦理流程:職工提供要件→中心審核→委托人在變更申請表上按手印→中心登記備案。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當場辦理。
(2)提前部份或全部還款須在提前還款后一月內申報。
辦理場所:中心辦事大廳
辦理要件:
1、提供銀行提前還款的通知單和收據;
2、變更申請表;
3、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辦理流程:職工提供要件→中心審核→委托人按手印→中心登記備案。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當場辦理。
(三)托管戶提取
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托管戶,可提取職工個人賬戶內的部分或全部余額。
辦理場所:中心辦事大廳
辦理要件:
1、提供《住房公積金托管卡》;
2、出示辦理提取的相關材料;
3、填寫《托管戶提取申請表》;
4、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5、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辦理流程:職工提供要件→中心審核→中心劃款到職工個人銀行賬戶。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當場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