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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使用權與所有權不同,所有權很明確,可以繼承.而使用權不同,因為只有使用權說明該權利是與所有權分離的,以前的很多公房都屬于這種情況,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在正常情況下,公房的使用權在使用權人死亡后,可以由與死者的有能力提供使用費的近親屬繼續使用,但應重新簽訂使用合同.所有權人也可以調整使用權人.所以,你要繼續使用該房,可能向產權人提出申請,在產權人與你簽訂租用或其他合同后,可以由你繼續使用該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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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權的房過戶其實就是使用權轉讓,不可買賣;如下:
第三十九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
第四十條 ??所有人有權在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人、擔保物權人行使權利,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權益。
第一百一十七條 ??用益物權人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使用權房即是對他人的房屋占有、使用和收益。使用權人只能轉讓使用權,且不得損害所有權人權益。
簡單點說就是所有權人能賣房子,使用權人不能賣房產。
一般城市的公房有兩種情況,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前者直接到所在地的房管部門辦理,費用根據各城市消費水平而不同;后者要到單位產權單位辦理,費用不確定贈與繳納房價3%的契稅和0.05%印花稅,免其他稅.。
如果轉讓,要承擔買賣雙方的全部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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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鄉產的話土地歸集體所有你用有的只是房屋的租賃使用權志能轉租不能買賣換句話說你買的只是個多少年的租約使用權的房子是單位集體建房本單位職工或者當地房管所所負責的區域的單位職工擁有租賃權利的房子一般的會有租賃證,一般要去原產權單位找人更名,一般操作流程都是偽造一個同等品質的使用權的房子然后兩家置換。然后買完使用權的房子有的可以通過用工齡抵錢另外再多少花點錢買成大產權,不過現在政策緊,不認識人的話很難辦再一種方法就是按每月4.2元每平米的標準向當地房管所或者原產權物業單位繳納房租,當然這些只限于北京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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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屋的使用權是對房屋的實際利用權力。通過一定法律契約,非房屋所有權人也可獲得房屋的使用權,如房主將房屋租給他人使用。房屋使用權是指承租人承租的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權買賣從法律角度來說,其實質是變更長期的租賃關系的承租人。由于現在買賣的只是房屋的使用權,雙方存在的只是租賃關系,所以如果購買使用權后想再上市交易的話,需先將該房屋按照成本價購買,然后按照已購公房上市手續,補交土地出讓金后方可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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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據我了解,大連使用權房子買賣是可行的。首先是要落實好房子的信息,戶口有幾個人,戶口上的人都要去公證處和房產簽字蓋章,交易完成以后,保證房子內戶口上人都必須遷出,產權單位過戶這個流程比較麻煩,時間比較長。望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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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產權房是合法的既有房屋使用權證又有土地使用權證,可以合法進行交易;小產權房簡單來說就是地方政府或者集體以見識新農村的名義建造的房子進行出售,這種房子在國家規定的住房面積內,可以按標準價出售。職工購房后另外擁有部分產權,可以繼承和出售,但出售要在購買5年以后才能進行,原售房的產權單位有優先購買權,售房的收入在扣除相關稅費后,按個人與單位或政府各自所占的產權比例進行分配。從這里可以看出部分產權和全部產權的一些區別。部分產權與全部產權的不同之處在于,部分產權是強調永久使用權和繼承權,而對收益權和處分權的行使則限定在一定范圍之內。本質區別就是全部產權與部分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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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權的房過戶其實就是使用權轉讓,不可買賣;如下:
第三十九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
第四十條 所有人有權在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人、擔保物權人行使權利,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權益。
第一百一十七條 用益物權人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使用權房即是對他人的房屋占有、使用和收益。使用權人只能轉讓使用權,且不得損害所有權人權益。
簡單點說就是所有權人能賣房子,使用權人不能賣房產。
一般城市的公房有兩種情況,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前者直接到所在地的房管部門辦理,費用根據各城市消費水平而不同;后者要到單位產權單位辦理,費用不確定贈與繳納房價3%的契稅和0.05%印花稅,免其他稅.。
如果轉讓,要承擔買賣雙方的全部稅費.。
過戶申請書 ;
由買方向公房管理部門提出承租申請,準備好由他來承租的書面材料、原公房租賃合約、他的身份證明和戶口簿等材料到房管部門辦理承租人變更手續。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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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目前還沒有定論,你關注的點很對,目前《物權法》有關自動續期的規定也只是針對70年普通住宅。 你說的產權年限實際是指該土地的使用年限,房屋是所有權-永久性的,土地是使用權-暫時性的,一般商品房分為住宅與非住宅(非住宅中又分好幾類),通常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非住宅是40-50年,年限從開發商拿到地的那是開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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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使用權的房子是可以買賣的,使用權的房子在法律上可以買賣,和產權的房子沒什么太大區別,價格肯定要低一些,另外交的更名過戶費也要少一些。區別最大的就是使用權的房子賣的時候必須由單位開介紹信,房子才可以賣,因為這個房子是單位的,但是這個問題不大。希望對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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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你的描述應該可以判斷你的房屋屬于公房性質,如果轉讓,要承擔買賣雙方的全部稅費,過戶申請書,由買方向公房管理部門提出承租申請,準備好由他來承租的書面材料、原公房租賃合約、他的身份證明和戶口簿等材料到房管部門辦理承租人變更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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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必須具備的條件:
1. 使用權房必須是獨用成套的公有住房
2. 下家必須是本地戶口,需一次性付款;
須提交資料:
1. 使用權轉讓合同(原件)((資金監管需五本合同,不需資金監管則需四本合同);
2. 使用權證(原件和復印件);
3. 小區所在物業公司蓋章的征詢表(原件);
4. 雙方當事人身份證、戶口薄或單位的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
5. 委托他人辦理,提交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賣方委托需公證(原件);
6. 交易的使用權房內無戶口的需提交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空戶證明(原件);
7. 賣方戶口去向為使用權房的,需提交房屋內同住人同意遷入的意見書(原件)及此房的使用權證、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
8. 賣方戶口去向為產權房的,需提交此房的房產證、購房合同、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及此房內同住人同意遷入的意見書(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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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有在網上幫你查閱相關資料請你參考:使用權應該不能夠作為抵押物來申請抵押貸款。使用權不能作為處置目標物的依據,一般作為抵押物的應該是目標的所有權對于房子來說就是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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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使用權與所有權不同,所有權很明確,可以繼承.而使用權不同,因為只有使用權說明該權利是與所有權分離的,以前的很多公房都屬于這種情況,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在正常情況下,公房的使用權在使用權人死亡后,可以由與死者的有能力提供使用費的近親屬繼續使用,但應重新簽訂使用合同.所有權人也可以調整使用權人.所以,你要繼續使用該房,可能向產權人提出申請,在產權人與你簽訂租用或其他合同后,可以由你繼續使用該房.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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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轉讓過戶的規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戶申請前應委托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過戶申請后,應對買賣雙方提供的申請過戶資料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如下:
一、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請書填寫的內容與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無誤;
三、房地產的權屬是否清楚,有無權屬糾紛或他項權利不清的現象,是否屬于《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不得轉讓的范圍;
四、受讓人按規定是否可以受讓該房地產;
五、買賣的房地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權;
六、買賣已出租的房地產,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七、買賣共有的房地產,共有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八、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認為應該審核的其他內容。
買賣雙方當事人對于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作出的不予過戶決定有異議,可向市房地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的手續和費用:
1、5年內的房屋過戶,需要由賣方交納個人所得稅。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過戶要交納1.75%的訖稅(財政部門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續費(房管局收)
4、房屋評估費按評估后總價的5‰收(評估事務所收)
5、公證費最高300元
根據以上各項費用您自己一算便知。
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應繳稅費
一、買賣:
除所得收益繳納外,以成交價(或評估價)為計(費)基數按下列規定繳納稅費:
(一)土地出讓金:按國家、省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讓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所得收益繳納(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出售免繳):由賣方繳納。按成交價扣除當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單價、原支付超過住 房面積標準的房價款和賣方按本規定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印花稅、監證費 后的凈收益,按超額累進比例繳納。成交價高于當地同期經濟適用住房平 均單價50%以下的部分,按20%繳納所得收益,80%歸賣方;成交 價高于當地同期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單價50%以上的部分,30%繳納所 得收益,70%歸賣方。超過住房面積標準的凈收益全額繳納。
(三)印花稅:0.1%,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四)契稅:1.5%,由買方繳納;
二、出租:
(一)土地收益:按出租建筑面積每平方米0.5元征收,由出租方繳納;
(二)營業稅、房產稅、教育費附加、社會事業發展費、基礎設施建設附加費、城市維護建設稅、個人所得稅:按租金收入10%的綜合征收 率征收,由出租方繳納;
(三)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按現行規定征收;
三、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其他行政事業性收費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房產過戶的費用有下列幾項,但各地可能有出入:
一、政策性收費:
1、契稅:普通住宅:評估價*1.5%;非普通住宅:評估價*3%
2、個人收入調節稅:(評估價-原購入價)*20%
3、營業稅:住宅購入不滿兩年的:評估價*5.55%;非普通住宅購入兩年以上的:(評估價-原購入價)*5.55%;普通住宅購入兩年以上的免交。
4、房產交易費:房屋建筑面積*6元/平方米
5、印花稅:評估價*0.1%
6、房產證工本費:85元
7、土地證工本費:105元
8、交易評估費:評估價*0.3%
二、如果通過中介交易,應支付的中介費:
1、交易中介費:成交價*1%
2、房產權證代辦費:每證100元
以上信息來源于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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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權房是計劃經濟和住房分配體制下的產物,俗稱公房。該房屋的產權屬于國家或集體,不過,這項使用權是從所有權分離出來的一項獨立的財產權,允許使用權人(公房承租人)在一定范圍內通過一定方式轉讓或交換房屋使用權,所獲收益扣除應繳稅費后歸使用權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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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產權的房子是屬于共有住房,只有使用權的,如果拆遷的話就不一定有補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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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所有權,是指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對房屋全面支配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房屋的所有權可分解為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四項權能,這也是房屋所有權的四項基本內容。 房屋的使用權,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對房屋進行事實上的利用。同樣通過一定法律契約,非房屋所有權人也可獲得房屋的使用權。房主將房屋租給他人使用,并不失去對房屋的所有權。 只能住,不能賣也不能做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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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你的描述應該可以判斷你的房屋屬于公房性質
公房過戶其實就是使用權轉讓.
一般城市的公房有兩種情況,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前者直接到所在地的房管部門辦理,費用根據各城市消費水平而不同;后者要到單位產權單位辦理,費用不確定贈與繳納房價3%的契稅和0.05%印花睡,免其他稅.
如果轉讓,要承擔買賣雙方的全部稅費.
過戶申請書
由買方向公房管理部門提出承租申請,準備好由他來承租的書面材料、原公房租賃合約、他的身份證明和戶口簿等材料到房管部門辦理承租人變更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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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據了解,使用權的房子可以買賣。
使用權是和產權相對的,又稱公房,也就是公家的房子,屬于國家的,擁有的是使用權,所以每個月需要交房租,要變成產權的也就是自己的很容易,那就是把產權買下來,這個房子就變成自己的了。使用權的房子也有房證,是個小本子,比個人產權的房本要小很多。
使用權的房子在法律上可以買賣,和產權的房子沒什么太大區別,價格肯定要低一些,另外交的更名過戶費也要少一些。區別最大的就是使用權的房子賣的時候必須由單位開介紹信,房子才可以賣,因為這個房子是單位的,但是這個問題不大。
使用權房交易有以下兩種方式:
(一)將使用權房變成產權房消費者如果想要購買使用權房,可以將購買的使用權房變成產權房。產權單位一般在年初和年中兩次布告通知??梢阅脝挝还g介紹信到房管所或產權單位的房管科參加房改。目前使用權房因政策限制尚未完全開放,能夠上市進行買賣交易的非常少,除非是獲得產權單位同意后,通過繳納一定費用,把使用權變成產權,才能進行買賣。
(二)房屋置換除了將使用權換成產權進行交易外,還可以通過房屋置換進行過戶。在通過置換進行過戶時,需要注意兩點。一是雙方都應持有北京市戶口,另外一點是不能進行貸款按揭。通過房屋置換并不能取得使用權房的產權,但可以享有出租的收益權和一定限度的處置權。一般只有擁有本地戶籍的人才能購買使用權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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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同時必須具備的條件如下:
1. 使用權房必須是獨用成套的公有住房
2. 下家必須是本地戶口,需一次性付款;
須提交資料:
1. 使用權轉讓合同(原件)((資金監管需五本合同,不需資金監管則需四本合同);
2. 使用權證(原件和復印件);
3. 小區所在物業公司蓋章的征詢表(原件);
4. 雙方當事人身份證、戶口薄或單位的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
5. 委托他人辦理,提交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賣方委托需公證(原件);
6. 交易的使用權房內無戶口的需提交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空戶證明(原件);
7. 賣方戶口去向為使用權房的,需提交房屋內同住人同意遷入的意見書(原件)及此房的使用權證、戶口?。ㄔ蛷陀〖?;
8. 賣方戶口去向為產權房的,需提交此房的房產證、購房合同、戶口?。ㄔ蛷陀〖┘按朔績韧∪送膺w入的意見書(原件).
二、注意事項:
1. 出售方除本人(或同住人)在前兩年已購住房或特殊原因經所在地區房產交易中心批準外,應將其轉讓所得款項存入所在地區房產交易中心指定的銀行,實行資金監管,并由銀行出具購房存款單。購房存款單只能用于買房,不得轉讓、質押,3年內不能兌換現金;購房存款單的使用只限于本人或直系親屬共同買房使用;在使用購房存款單買房后,應憑交易中心蓋章的《已購住房證明》等材料向銀行辦理存款單內余額轉移和支取手續;
2. 征詢表蓋章須使用權人陪同,并攜帶使用權證、使用證人身份證,到其小區所在物業公司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