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我們買房屋都有雙證,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而你說的“房屋使用權”是混淆了這兩本證的概念,因為房屋是歸買房人的,他有所有權,所以沒有70年就不是自己的說法。 2、而土地是國有的,只是開發商從政府手中通過招
中國房產70年使用權的含義,所謂的70年是指普通住宅用地國家出讓的權限不是所有權,是使用權,就是說把地借給開發商用70年。但是地上的附著物,即你的房產所有權益是全部屬于你的。不過過了100年還是200年如果房子還在沒有壞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四十
房屋使用權50年,50年只是土地使用權,但房子是永遠是你的,50年后即使有人要拆除你的房子,也要賠房子給你。
你好,使用權房就是指只擁有使用權,其實使用權是和產權相對的,使用權房又稱公房,實質就是公家的房子,產權是屬于國家的,居住者擁有的只是房屋的使用權,所以每個月需要交納一定金額的使用費,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