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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共有產權房就是經濟適用房。各區個街道都有申請。帶好身份證,戶口簿,產權證到戶籍地所在地街道(鎮)社區事務服務中心有專門窗口咨詢、申請。共有產權房的申購者以明顯低于市場的價格獲得住房60%或70%的產權。一旦購房家庭想進一步借助市場改善居住條件,可在滿規定5年限之后,將擁有的產權出售(政府擁有優先回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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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產權房”,即[1]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房時,可按個人與政府的出資比例,共同擁有房屋產權。房屋產權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贖回”產權。共有產權房自2007年起在江蘇省淮安市進行試點,該模式已在江蘇省其他地區獲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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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產權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房時,可按個人與政府的出資比例,共同擁有房屋產權。房屋產權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贖回”產權。共有產權房自2007年起在江蘇省淮安市進行試點,該模式已在江蘇省其他地區獲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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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相比較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很多人對于集資房可能會比較陌生。什么是集資房呢?商品房有產權,那么集資房產權有嗎?了解了房改房是什么意思,接下來了解下什么是集資房吧。下面小編來為你整理出集資房的完整信息,幫你解答什么是集資房。什么是集資房集資房也可以叫做單位集資房,也是政策性住房,是企事業單位為了解決內部職工的住房問題,企事業單位以擁有的劃撥土地建設、按成本價出售給內部職工的房屋。集資房說的通俗點就是有關單位在資金困難的情況下,利用自身閑置用地招集外單位集體或個人、本單位個人的資金,共同解決生產、生活用房而出現的一種福利房。集資房的建設一般是由國有單位出面組織并提供自有的國有劃撥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國家予以減免部分稅費,由參加集資的職工部分或全額出資建設。集資房的建設標準、優惠政策、上市條件、供應對象的都必須要經過嚴格審核。供應對象必須限定在本單位無房戶和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家庭。集資房產權集資房產權分為兩種1、低于當年的房改成本價格,其產權為房改成本價房。2、該房屋出售的價格高于當年的房改成本價,其產權界定為經濟適用住房產權。集資房的產權也可以歸單位和職工共有,在持續一段時間后過渡為職工個人所有。屬于經濟適用房的一種。集資房按出資比例分為全額集資和部分集資,如果單位職工是全額集資,將來可以辦理100%的產權,在產權證領取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是部分集資,將來為職工辦理的是部分產權,也就是說與單位共同擁房屋產權。如果單位員工離開該單位,單位有權收回房屋的所有權。單位職工想要轉讓部分產權的集資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其次,要經過產權共有人的單位的同意,而且單位具有有限購買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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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產權房屋修建在集體土地上,不能辦理房屋土地使用證,不屬于私產,不能上市交易。集體產權土地是國家劃撥的,也就是國家想要回去就要回去了,其次,你買的房子是沒有產證的,屬于有限產權,各地方有限產權的接軌方式相信是不同的,也就是說你要辦產證不容易,要叫土地收益金,還要最好現在集體單位出面去辦。所以不建議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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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產權住房,其主要做法是,地方政府讓渡部分土地出讓收益,然后以較低的價格配售給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家庭;配售時,保障對象與地方政府簽訂合同,約定雙方的產權份額以及保障房將來上市交易的條件和所得價款的分配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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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的產權和無產權的區別:所謂產權房,是指產權人對房屋擁有所有權,對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擁有使用權,產權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這種權利是絕對的、排他的,不受其他任何人的干涉和影響,產權人可以轉讓、出租、抵押、典當等方式合法處置自己的房地產權利。
2、無產權房顧名思義就是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或者不能辦理房產證的房子。這種房子法律禁止公開交易買賣。但是無產權房只有限制使用權,即可居住、一定程度的可出租(經產權所有人/法人同意后),但不可轉戶,即無權交易、上市、贈與、繼承(需要辦相應手續回購才可以繼承),如需賣出(權利),產權人具有優先購買權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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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國務院及其下屬部委明確提出今年在全國范圍推廣共有產權住房制度,但目前仍未下達統一的共有產權房申請標準,以下僅從已推出共有產權住房試點的城市確立的申購標準做參考。淮安市區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購買共有產權房,申請條件十分嚴格,家庭人均月收入在600元―800元,具有市區城鎮常住戶口8年以上,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下。主要是針對低保人群,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同時人均住房使用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下。2010年,上海市共有產權房開始申請供應,申請人需要具有城鎮常住戶口3年以上,且在提出申請前5年內無住房出售或贈與行為。在準入條件上,上海實行“雙困”標準,住房困難標準為人均建筑面積15平方米以下,其中同一戶口所在地住房中兩代以上復合家庭可享受一定面積放寬。經濟困難標準自2010年起連續4次放寬,目前3人及以上家庭已放寬到人均月可支配收入5000元、人均財產15萬元以下,兩人及以下家庭可在此基礎上上浮20%,基本覆蓋了中等收入但仍無市場購房能力的“夾心層”群體。山東省平原縣剛開始實行“產權共有”時,分配面很窄,2010年規定必須是城鎮低保戶、無房(如有房,人均不超15平方米、總住房面積不超50平方米)的家庭;后來經過多次調整,2012年的8月20日,平原縣將執行標準放寬到“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0000元”、“家庭住房總面積不超75平方米”。共有產權房制度與經濟適用房制度有什么區別?與經適房存在的源頭審批和套利漏洞不同,住建部有關人士表示,共有產權房不僅可以保持其保障房屬性,而且,即使住滿5年后上市轉讓,購房者也要優先轉讓給共有產權人,也就是地方政府,由政府按市價購買產權獲得完整產權。按照約定,上海當地政府占共有產權房30%―40%的產權,60%―70%的產權歸個人。由于產權收益共享、補繳差價等因素,使得溢價大幅縮小,杜絕了共有產權房的尋租現象。北京近日也明確規定,自住型商品房為“共有產權性質”,購買后,原則上5年內不得轉讓;5年后轉讓的,按照價格差價的30%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同時,保障房從“完全產權型”轉向“共有產權型”,有利于地方政府積蓄財政實力和制度保障來推進保障房建設,也有利于讓市場介入、發揮市場作用。中國指數研究院華中市場總監李國政認為,當前的保障房建設模式,政府提供了財政補貼、出讓金優惠等支持。而共有產權房實際上是把這些支持以共有產權的形式明確下來,使住房保障政策更加法治化。希望您采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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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產權房”,即[1]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房時,可按個人與政府的出資比例,共同擁有房屋產權。房屋產權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贖回”產權。共有產權房自2007年起在江蘇省淮安市進行試點,該模式已在江蘇省其他地區獲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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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條件比較簡單的,你只要需要帶好身份證,戶口簿,產權證到戶籍地所在地街道(鎮)社區事務服務中心有專門窗口咨詢、申請。 共有產權房的申購者以明顯低于市場的價格獲得住房60%或70%的產權。一旦購房家庭想進一步借助市場改善居住條件,可在滿規定5年限之后,將擁有的產權出售(政府擁有優先回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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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共有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擁有該房屋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共有房屋一般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所謂“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共有的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房屋共有權保障共有人的權利。
二、辦理《房屋共有權證》的條件:
(1) 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合法繼承人同時繼承一套房屋的,可以按份共有,即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所繼承的共有房屋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也可以按共同共有,即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
(2) 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或法人同時出資購買一套房屋,一般按份共有, 即按出資比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
《房屋共有權證》的頒發方式:
共有的房屋,由權利人推舉的持證人收執房屋所有權證書,其余共有人各執房屋共有權證書一份。《房屋所有權證》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制定,證書由市、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頒發。 雙方共有房屋產權是指該房屋的所有權為兩個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是一個所有權同時歸屬兩個主體享有的權屬狀態。根據我國現有的法律規定:共有關系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類型。
三、由于雙方共有房屋產權的共有關系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類型,因此,在處分雙方共有房屋產權時也應分為兩種情況:
(1)處分按份共有關系的雙方共有房屋產權時,按照兩個所有者各自的份額,對房屋享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并且也按份額分擔義務。按份共有的雙方均有權將自己的份額分出或轉讓,但任何一方不經他方同意不得擅自處分房屋,且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有優先獲得權。
(2)處分共同共有關系的雙方房屋產權時,由于兩個所有者對房屋享有平等的所有權,承擔共同的義務,在這種關系存續期間,任何一方擅自處分房屋均屬無效。當這種關系終止時,按照友好、協商的原則對房屋產權進行處理。有協議的,按照協議進行處理;無協議的,根據等分的原則進行處理,并考慮共有人對房屋的貢獻大小,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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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主要是中低收入的住房苦難家庭購房時,可以按照個人和政府出資比例,共同擁有房屋的產權。產權主要是公民和政府平分的,公民也可以向政府贖回產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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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共有產權房,就是地方政府讓渡部分土地出讓收益,然后低價配售給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對象與地方政府簽訂合同,約定雙方的產權份額以及保障房將來上市交易的條件和所得價款的分配份額。共有產權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房時,可按個人與政府的出資比例,共同擁有房屋產權。房屋產權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贖回”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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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共有產權房,就是地方政府讓渡部分土地出讓收益,然后低價配售給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對象與地方政府簽訂合同,約定雙方的產權份額以及保障房將來上市交易的條件和所得價款的分配份額。“共有產權房”,即1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房時,可按個人與政府的出資比例,共同擁有房屋產權。房屋產權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贖回”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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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也稱公有住宅、公產住房、國有住宅,在國外也稱公共住宅、公營住宅。它是指國家(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產權歸國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設,主要向本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業建設的住宅,向該企業職工出租出售。公房隨著出售而變為私房。 公房有時也指拆遷后分到的房子。 公產房與私產房的最大區別在于產權,公產房沒有產權人,業主只有承租權,沒有轉讓權,所以公產房不是想賣給誰就能賣給誰,也無法繼承或辦理婚前公證。公產房交易步驟是先由房管局下屬部門對賣方進行評估,同時由房管站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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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產權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房時,可按個人與政府的出資比例,共同擁有房屋產權。房屋產權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贖回”產權。
共有產權房自2007年起在江蘇省淮安市進行試點,該模式已在江蘇省其他地區獲得了推廣。
2012年1月,上海降低共有產權房的準入門檻,月收入達5000元的也可以申請。
2013年10月末,上海共有產權保障房開始搖號選房,2013年共籌集約3萬套房源。
住建部日前召集了部分城市在北京召開了一場共有產權住房試點城市座談會。在會上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黃石、淮安6個城市明確被列為全國共有產權住房試點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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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住房又稱經濟適用房。
共有產權就是你住的那套房有一部分是你的,有一部是政府的(或者他人的),具體產權比例在合同中會有約定。政府那部分產權什么時候可以轉給你,在合同或者分配經濟適用房的時候有明確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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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產權就是你住的那套房有一部分是你的,有一部是政府的(或者他人的),具體產權比例在合同中會有約定。政府那部分產權什么時候可以轉給你,在合同或者分配經濟適用房的時候有明確的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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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產權房就是讓地方政府讓渡部分土地出讓收益,然后低價配售給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對象與地方政府簽合同約定雙方的產權份額以及保障房將來上市交易的條件和所得價款的分配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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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是沒有產權的也不會給您買產權的公租房的唯一好處就是不會像房東這樣趕你走只要你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