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有非常典型的四大建筑風格,即拜占庭式,羅馬式,哥特式, 巴洛克式,
拜占庭建筑的特點主要有四個方面:
1、屋頂造型普遍使用“穹窿頂”。
2、整體造型中心突出。在一般的拜占庭建筑中,建筑構圖的中心往往十分突出。既高又大的圓穹頂往往成為整座建筑的構圖中心,圍繞這一中心部件,周圍又常常有序地設置一些與之協調的小部件。
3、創造了把穹頂支承在獨立方柱上的結構方法和與之相應的集中式建筑形制。其典型做法是在方形平面的四邊發券,在四個券之間砌筑以對角線為直徑的穹頂,仿佛一個完整的穹頂在四邊被發券切割而成,它的重量完全由四個券承擔,從而使內部空間獲得了極大的自由。
4、色彩的使用上既注意變化又注意統一,使建筑內部空間與外部立面顯得燦爛奪目。
羅馬式建筑是10~12世紀歐洲基督教流行地區的一種建筑風格,特征是線條簡單明快,造型厚重敦實,部分建筑具有封建城堡的特征,是教會威力的化身。
2.羅馬式建筑的典型特征是:
1、墻體巨大而厚實,墻面用連列小券,門宙洞口用同心多層小圓券,以減少沉重感
2、窗戶、門、拱廊上都采取了半圓形的拱券結構。
3、常采用扶壁和肋骨拱來平衡拱頂的橫推力。
4、西面有一、二座鐘樓,有時拉丁十字交點和橫廳上也有鐘樓。
5、中廳大小柱有韻律地交替布置。
6、窗口窄小,在較大的內部空間造成陰暗神秘氣氛。
7、樸素的中廳與華麗的圣壇形成對比,中廳與側廊較大的空間變化打破了古典建筑的均衡感。
羅馬式建筑作為向哥特式建筑的過渡形式,它的貢獻不僅在于把沉重的結構與垂直上升的動勢結合起來,而且在于它在建筑史上第一次成功地把高塔組織到建筑的完整構圖之中。
3.哥特式建筑的特點:
1、尖塔高聳、尖形拱門、大窗戶及繪有圣經故事的彩色大玻璃。設計中利用十字拱、飛券、修長的立柱,營造出輕盈修長的飛天感。
2、以新的框架結構增加支撐頂部的力量,使整個建筑以直升線條、雄偉的外觀和教堂內空闊空間,再結合鑲著彩色玻璃的長窗,使教堂內產生一種濃厚的宗教氣氛。
3、教堂的平面仍基本為拉丁十字形,但其西端門的兩側增加一對高塔。
4、結構體系由石頭的骨架券和飛扶壁組成。其基本單元是在一個正方形或矩形平面四角的柱子上做雙圓心骨架尖券,四邊和對角線上各一道,屋面石板架在券上,形成拱頂。
5、飛扶壁由側廳外面的柱墩發券,平衡中廳拱腳的側推力。為了增加穩定性,常在柱墩上砌尖塔。
6、由于采用尖券、尖拱和飛扶壁,內部空間高曠、單純、統一,裝飾細部如華蓋、壁龕等也都用尖券作主題,建筑風格與結構手法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
4.巴洛克式建筑
巴洛克一詞的原意是奇異古怪,古典主義者用它來稱呼這種被認為是離經叛道的建筑風格。巴洛克建筑是17-18世紀在意大利文藝復興建筑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一種建筑和裝飾風格,特點是外形自由,追求動態,喜好富麗的裝飾和雕刻、強烈的色彩,常用穿插的曲面和橢圓形空間,這種風格在反對僵化的古典形式、追求自由奔放的格調和表達世俗情趣等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巴洛克式建筑的特征:
1、炫耀財富。常常大量使用貴重的材料、精細的加工、刻意的裝飾,以顯示其富有與高貴。
2、不囿于結構邏輯,常常采用一些非理性組合手法,從而產生反常與驚奇的特殊效果。
3、充滿歡樂的氣氛。反對神化,提倡世俗化。
4、標新立異,追求新奇。這是巴洛克建筑風格最顯著的特征。常采用以橢圓形為基礎的S形,波浪形的平面和立面,使建筑形象產生動態感;又或者把建筑和雕刻二者混合,以求新奇感;又或者用高低錯落及形式構件之間的某種不協調,引起刺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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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特式
哥特式建筑是11世紀下半葉起源于法國,13~15世紀流行于歐洲的一種建筑風格。主要見于天主教堂,也影響到世俗建筑。哥特式建筑以其高超的技術和藝術成就,在建筑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最負著名的哥特式建筑有俄羅斯圣母大教堂、意大利米蘭大教堂、德國科隆大教堂、英國威斯敏斯特大教堂、法國巴黎圣母院。
起源
哥特式建筑是以法國為中心發展起來的。在12—15世紀,城市手工業和商業行會相當發達,城市內實行一定程度的民主政體,市民們以極高的熱情建造教堂,以此相互爭勝來表現自己的城市。另外,當時教堂已不再是純屬宗教性建筑物,它已成為城市公共生活的中心,成為市民大會堂、公共禮堂,甚至可用作市場和劇場。在宗教節日時,教堂往往成為熱鬧的賽會場地。
特點
哥特式建筑的特點是尖塔高聳、尖形拱門、大窗戶及繪有圣經故事的花窗玻璃。在設計中利用尖肋拱頂、飛扶壁、修長的束柱,營造出輕盈修長的飛天感。以及新的框架結構以增加支撐頂部的力量,使整個建筑以直升線條、雄偉的外觀和教堂內空闊空間,再結合鑲著彩色玻璃的長窗,使教堂內產生一種濃厚的宗教氣氛。教堂的平面仍基本為拉丁十字形,但其西端門的兩側增加一對高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