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A.0.1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應由施工單位按表A.0.1填寫,總監理工程師進行檢查,并做出檢查結論。 表A.0.1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開工日期:
工程名稱 施工許可證號 建設單位 項目負責人 設計單位 項目負責人 監理單位 總監理工程師 施工單位 項目負責人 項目技術負責人 序號 項 目 主 要 內 容 1 項目部質量管理體系 2 現場質量責任制 3 主要專業工種操作崗位證書 4 分包單位管理制度 5 圖紙會審記錄 6 地質勘察資料 7 施工技術標準 8 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及審批 9 物資采購管理制度 10 施工設施和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11 計量設備配備 12 檢測試驗管理制度 13 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制度 14 自檢結果: 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檢查結論: 總監理工程師: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施工驗收標準本標準是根據我部《關于印發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制訂、修訂計劃(第二批)的通知》(建標[1998]244號)的通知,由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會同中國建筑業協會工程建設質量監督分會等有關單位共同編制完成的。 本標準在編制過程中,編制組進行了廣泛的調查研究,總結了我國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實踐經驗,堅持了“驗評分離、強化驗收、完善手段、過程控制”的指導思想,并廣泛征求了有關單位的意見,由我部于2000年10月進行審查定稿。 本標準的修訂是將有關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合并,組成新年的工程質量驗收規范體系,以統一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方法、質量標準和程序。本標準規定了建筑工程各專業工程施工驗收規范編制的統一準則和單位工程驗收質量標準、內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和質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檢驗批質量檢驗的抽樣方案要求;規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中子單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劃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見證取樣及抽樣檢測。建筑工程各專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必須與本標準配合使用。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應按下列要求進行驗收:
1.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本標準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
2.建筑工程施工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
3.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
4.工程質量的驗收均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
5.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并應形成驗收文件。
資料編號:6.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按規定進行見證取樣檢測。
7.檢驗批的質量應按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驗收。
8.對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應進行抽樣檢測。
GB 50300--2001 9.承擔見證取樣檢測及有關結構安全檢測的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
10.工程的觀感質量應由驗收人員通過現場檢查,并應共同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