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住房公積金貸款指南
貸款條件
2017年10月9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聯合印發《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其中調整了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貸款額度、辦理貸款的相關項目收費以及異地互認的規定。綿陽本地寶將會持續關注綿陽市公積金新政策的最新消息,大家可持續關注。
新政貸款條件變化(未實施)
現行中:借款人申請公積金貸款前要在工作地綿陽連續十二個月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改革后:借款人申請公積金貸款前連續六個月(含)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異地互認:職工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就可以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綿陽市尚未正式實施新政策的內容,目前仍然按照原制度執行,詳情如下: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借款人及配偶未負有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的其他未清償債務;
3、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配偶個人信用良好,無還貸方面的不良信用記錄;
5、購買住房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或協議,并支付不低于全部房屋價款或評估現值規定比例的首期付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須具有縣(區)及以上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
(1)購買首套住房的,首期付款占總房價的比例不得低于30%。
(2)購買第二套住房的、異地職工在綿陽購房的,首期付款占總房價的比例不得低于50%。異地職工是按照住房公積金繳存地來劃分的。凡省內住房公積金未繳存在綿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統稱為異地職工。
6、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其自籌資金不得低于預算工程費用的30%且在建工程進度須達到總工程額的20%。
7、借款人所購房屋產權有共有人(配偶除外)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其產權共有人所占份額不得超過50%;
8、提供符合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
9、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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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并推進異地貸款業務。
2.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并計算。
3.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率低于85%的城市,要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和人均住房面積等情況,適當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加大對購房繳存職工的支持力度。
4.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擔保以所購住房抵押為主。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
2017綿陽公積金貸款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于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后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