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建設工程規劃區內各類建設項目(包括住宅、工業、倉儲、辦公樓、學校、醫院、市政交通基礎設施等)的新建、改建、擴建、翻建,均需依法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具體范圍包括:1、項目批文2、申請表3、施工圖4、土地使用證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頒布實施后開始施行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是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屆全國人大第十一次常委會通過,自1990年4月1日起施行,到2008年1月1
通常所說的五證是指:《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預售許可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注意規劃指標與規范有無沖突)所需材料名稱如下:1、先行申報人防審查,取得人防審查意見書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表(加蓋申報單位公章、設計單位公章、人防部門印章)3、計劃部門立項批文4、《建設
辦理流程 一、審批類別:核準 二、許可依據:《城鄉規劃法》 三、辦事程序:申請人提供有效材料→窗口受理→科室初審→現場踏勘→聯席會議研究→分管領導審核→局長簽發→窗口發件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