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房解析:新政規定,家庭成員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說,未成年子女也被劃為家庭范疇,所以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房時,會按照二套房政策執行,即需首付50%、利率上浮1.1倍。如果賣掉這套房產再貸款購房的話,可以按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2、未成年時名下有房產,成年后再貸款購房解析:根據銀行現行政策“認貸又認房”,如果不出售現有房產,再貸款購房則屬于二套房,將按照二套房的政策執行。而原來認定二套房主要以貸款記錄為依據,成年后申請貸款購房時,不算第二套。
3、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再貸款購房解析:根據銀行現行政策,即使此前沒有房貸記錄,但銀行只要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申請人名下有房產,在不賣掉且申請貸款的情況下,將認定為二套房,按照首付50%、利率上調1.1倍的貸款政策執行。而過去的政策是“認貸不認房”,全款買房后再申請貸款買房不會被算作二套房。
4、曾貸款購房,結清出售后再貸款購房解析:目前銀行對二套房認定是“認房又認貸”,因此即使將房產出售,家庭名下沒有住房,但因為之前有貸款記錄,所以之前貸款購買房產出售后,再購買時也會被算作二套房。
5、首次購房用商貸,再用公積金貸款購房解析:目前公積金貸款政策比較嚴格,只要借款人有過貸款記錄,不論結清或出售,即便從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首次使用也會被算作二套房,因此使用公積金貸款再購房,首付比例為50%。
6、婚前一方貸款購房,婚后另一方貸款購房解析:可能夫妻婚后戶口沒有落在一起,但肯定有結婚登記記錄,而銀行在批貸時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戶口本外,還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狀況證明,結了婚的夫妻不能提供單身證明,所以另一方再購房時也會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后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解析:目前銀行對二套房的認定是“認房又認貸”,只要在央行的征信系統中能夠查到當事人的貸款記錄,即便離異后房產判給另一方,這一方再貸款購房時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因此“假離婚”并不能規避二套房新政。
希望答案對你有幫助
第二套房”或“多套房”的認定標準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房貸次數。
二、對于已利用銀行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積低于當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貸款政策執行,但借款人應當提供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據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出具的家庭住房總面積查詢結果。當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統計部門公布上年度數據為準。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貸執行。
三、已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家庭,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按前款規定執行。
四、商業銀行應切實履行告知義務,要求借款人按誠信原則提交真實的房產、收入、戶籍、稅收等證明材料。凡發現填報虛假信息、提供虛假證明的,所有商業銀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貸申請。對于出具虛假收入證明并已被查實的單位,所有商業銀行不得再采信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