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積率:是建筑總面積與建筑用地面積的比。例如,在1萬平方米的土地上,有4000平方米的建筑總面積,其容積率為0.4。
容積率(Plot Ratio/Volume Fraction):項目用地范圍內總建筑面積與項目總用地面積的比值。
計算公式:
容積率=總建筑面積÷總用地面積
當建筑物層高超過8米,在計算容積率時該層建筑面積加倍計算。
容積率越低,居民的舒適度越高,反之則舒適度越低。
所謂“容積率”,是指一個小區的總建筑面積與用地面積的比率。對于發展商來說,容積率決定地價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對于住戶來說,容積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適度。綠地率也是如此。綠地率較高,容積率較低,建筑密度一般也就較低,發展商可用于回收資金的面積就越少,而住戶就越舒服。這兩個比率決定了這個項目是從人的居住需求角度,還是從純粹賺錢的角度來設計一個社區。一個良好的居住小區,高層住宅容積率應不超過5,多層住宅應不超過3,綠地率應不低于30%。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項目都能做得到。
容積率是指在城市規劃區的某一宗地內,房屋的總建筑面積與宗地面積的比值,分為實際容積率和規劃容積率兩種。通常所說的容積率是指規劃容積率,即宗地內規劃允許總建筑面積與宗地面積的比值。容積率的大小反映了土地利用強度及其利用效益的高低,也反映了地價水平的差異。因此,容積率是城市區劃管理中所采用的一項重要指標,也是從微觀上影響地價最重要的因素。容積率具有如下特性:
(一)容積率表達的是具體“宗地”內單位土地面積上允許的建筑容量。宗地是地籍管理的基本單元,是地球表面一塊有確定邊界、有確定權屬的土地,其面積不包括公用的道路、公共綠地、大型市政及公共設施用地等。容積率只有在指“宗地”容積率的情況下,才能反映土地的具體利用強度,宗地間才具有可比性。
(二)容積率(R)、建筑密度(C)與層數(H)之間有一定關系。建筑密度是指在具體“宗地”內建筑物基底面積與宗地面積之比。當宗地內各房屋的層數相同,且對單個房屋來說各層建筑面積相等時,三者之間的關系可表示為:R=C·H,此種情況下,建筑層數與容積率成正比例關系。
(三)容積率可以更加準確地衡量地價水平。人們購買土地使用權的目的是為了對土地進行開發,建設房屋。
房屋的單方開發成本=房屋單方造價+樓面地價+稅+費
樓面地價=宗地總價/宗地內允許總建筑面積=土地單價/容積率
因此,樓面地價比單位地價更能準確地反映地價的高低。
(四)容積率存在客觀上的最合理值。在一般情況下,提高容積率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益,但建筑容量的增大,會帶來建筑環境的劣化,降低使用的舒適度。為做到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與環境效益相協調,城市規劃中的容積率存在客觀上的最合理值。
建筑容積率是指項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全部建筑面積與規劃建設用地面積之比。附屬建筑物也計算在內,但應注明不計算面積的附屬建筑物除外。 建筑容積率(簡稱容積率),系指建筑總樓板面積與建筑基地面積的比值,與建蔽率為不同概念。例如:在1萬平方米的建筑基地上,建有單樓層5千平方米,共兩層樓的建筑,則容積率為100%,建蔽率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