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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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進行搬遷安置。為依法保護房屋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受影響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況?
本方案所指被征收房屋,是指因****************需征收與補償的房屋,具體情況以入戶調查摸底為準。?
二、房屋性質與面積的認定?
1、房屋被征收人持有《房屋所有權證》的,以載明的面積為準;無《房屋所有權證》但能出具其他有效合法證明的,房屋面積據實丈量認定。?
2、被征收房屋必須具備的房屋要件:上有完整屋頂、周圍有墻體、具有固定基礎、供人長期居住和生產生活的場所。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建筑物,按構筑物進行補償。?
3、磚混住房層高按3米計,“人”字形房屋面積測算,被征收范圍頂蓋為人字的房屋,凈高在1.2米至2.1米的部分應計算1/2面積,凈高超過2.1米的部分應計算全面積。?
4、構筑物層高或檐高低于2.2米,計算1/2面積,高于2.2米(含2.2米)計算全面積。?
5、房屋測量標準按國家相關標準執行。
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第一條: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拆除違章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二條: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
第三條: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條: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計算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和所調換房屋的價格,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拆遷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不作產權調換,由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
第五條:拆遷公益事業用房的,拆遷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城市規劃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給予貨幣補償。
第六條:拆遷租賃房屋,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系的,或者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遷人應當與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訂立房屋租賃合同。
第七條:拆遷人應當提供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房屋,用于拆遷安置。
第八條:拆遷產權不明確的房屋,拆遷人應當提出補償安置方案,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實施拆遷。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遷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第九條:拆遷設有抵押權的房屋,依照國家有關擔保的法律執行。
第十條: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遷補助費。在過渡期限內,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拆遷人應當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遷人提供的周轉房的,拆遷人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十一條:拆遷人不得擅自延長過渡期限,周轉房的使用人應當按時騰退周轉房。因拆遷人的責任延長過渡期限的,對自行安排住處的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應當自逾期之月起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費;對周轉房的使用人,應當自逾期之月起付給臨時安置補助費。
第十二條:因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拆遷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