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的效力一般認定無效為原則,但也區分不同情況: 對于發生在本鄉范圍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農村房屋買賣,該房屋買賣合同認定有效。 對于將房屋出售給本鄉以外的人員的,如果取得有關組織和部門批準
住沒問題,交易比較麻煩,地方越偏的房子越保險,查不到你,沒人管你是不是小產權,就算是查到了也就頂多是教育、罰款,不會沒收主要看看房屋質量,小產權沒有各部門驗收,工程質量和設計結構肯定不規范,買的時候請個懂建筑或者做建筑的
1.小產權房是不能購買的。 2.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亦稱“鄉產權房”。 3.“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
(一)小產權房的定義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所謂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所以叫做
不能買,小產權房子沒有保障,出現糾紛的時候,法律也不能保護你。小產權就是房子是你的,到期了可以交錢繼續祝大產權一樣交錢繼續祝但是拆遷就不同了,小產權是按照當初的價格給你錢。得不到多少。大產權是按現在市場價格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