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2015年7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2013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調整為2014年職工個人月均工..." />
你好,自2007年7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提高,由單位和職工各9%統一調整為單位和職工各10%,最高繳存比例可達單位和職工各15%,最低為單位和職工各5%。同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原則不超過7110元,不得
繳存比例2015年度職工個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為各8-12%繳存額。為保障低收入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據2013年《東莞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規定,2015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不得低于164元(單
中山公積金繳納比例,機關、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單位和個人各交工資基數的12%, 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單位和個人各8-12%, 工資基數以統計局統計系數為準。
成都單位及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各為5%-20%,具體繳存比例由單位和個人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擇。每個單位只能選定一個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應等于或高于單位繳存比例。繳存比例取1%的整數倍。
按照目前的規定,大邑縣、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蒲江縣等地繳存下限按最低工資執行,即1070元,其他地區執行1200元,繳存比例一般為6%-12%,這樣算下來,個人最低可每月交納6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