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遺贈人):×××(寫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贈人):×××(寫明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遺贈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寫明遺贈財產的基本情況),在甲方死亡后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的證明為:(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
二、乙方應于每月十日前給付甲方生活費××元,醫療補助費××元(可以約定其他費用)。
三、乙方應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內辦理贈與財產的所有權轉移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遺贈,其遺產可按法定繼承處理。
四、甲方應負對遺贈財產的維護責任,不得隨意處理遺贈的財產。如果甲方故意將財產損壞或者送給他人
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理、更換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換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五、乙方應當按時給付甲方費用。逾期給付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協議。如果連續三個月不給付費用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六、本協議自××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房屋繼承合同書范本
男方:姓名,性別,年齡,文化、民族、工作單位、住址、身份證號。
女方:姓名,性別,年齡,文化、民族、工作單位、住址、身份證號。 200 年 月 日雙方相識戀愛,200 年 月 日登記結婚。為保障自己在百年歸世后,對方的生活不受更大的影響,晚年生活更有保障,根據《婚姻法》第19條、《繼承法》第16條規定的精神,雙方經深思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現有財產 雙方確認現有財產狀況如下:
1、個人財產:
2、夫妻共同財產:
二、獨立繼承 在婚姻存續期間,任何一方先于另一方死亡,其遺產均由生存的一方獨立繼承,其他繼承人不得繼承,但已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除外,即已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應當享受按正常情況下應繼承的份額。 被繼承人之死亡是由于生存一方故意、過失造成的或對其生前有嚴重虐待行為造成,生存的一方無繼承權。
三、效力及權利限制 雙方同意賦予本合同內容具有遺囑繼承的效力,任何一方在無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二款事由的情況下,不得再立遺囑處理遺產,否則,后立之遺囑無論是否公正,均屬無效遺囑。同時,也不得通過贈與行為而使本協議內容落空。
四、無效遺囑與贈與 為保障本協議書第二條內容的實現,雙方同意賦予相關的利害關系人有依據本協議內容請求法院確認下列行為無效之權利: 1、價值1萬元以上的贈與行為; 2、死亡前半年內價值1000元以上的贈與行為; 3、本協議之后所立遺囑; 4、其他使本協議書第一條內容無法實現的其它行為。 但上列行為是經雙方同意的除外。
五、附則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后生效,不得反悔。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男方: 女方:
二OO 年 月 日。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