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中央單位已購公房上市出售辦理程序:
1、辦理流程:產權人首先應到原產權單位建立住房檔案,如有住房超標還需辦理超標處理手續,由原產權單位將完善后的住房檔案數據傳送央產交易辦公室后再來央產交易大廳辦理央產上市審核手續。
2、準備材料
(1) 若產權人能到場,需準備:
1 、產權人身份證原件;
2、 產權人配偶身份證復印件;
3 、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4 、購房合同原件;
5 、物業費與供暖費結清證明原件。
(2) 若產權人無法到場,需準備:
1 、公證委托書原件,委托事項為代辦央產房上市審核手續;
2 、受托人身份證原件;
3 、產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4 、產權人配偶身份證復印件;
5 、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6 、購房合同原件;
7 、物業費與供暖費結清證明原件。
注:1、以上材料除物業費與供暖費結清證明外,其他均留存復印件。復印件一律為A4紙,二代身份證需復印正反面
2、凡因繼承、贈與、法院判決等事項辦理《在京中央單位已購公房變更通知單》的,須提供相關材料原件留存復印件。
3、如購房合同丟失的,可到原產權單位或房屋所在區縣房地局調出原始購房合同,復印后加蓋原產權單位或房屋所在區縣房地局公章。
4、如原產權單位與產權人未簽訂購房合同的原產權單位應開具無購房合同證明,并注明單位經辦人和聯系電話。
5、凡2012年4月1日前已辦理《中央在京單位已購公房上市出售登記表》,因過期、丟失等原因需要補辦的,均按照上述要求重新辦理。
6、房屋所有權證性質為標準價或優惠價的,需先到房屋原產權單位補交成本價款,再到房屋所在區縣房地局把房屋所有權證性質改為成本價,再來央產交易大廳辦理上市手續。
7、房屋所有權性質為經濟適用房或按經濟適用房管理的不能辦理央產上市手續。(如果是搬遷安置類經濟適用房能否上市需咨詢原產權單位)
8、房屋所有權證有抵押狀態的,需還清貸款并且加蓋解押章后,方可辦理央產上市審核手續。
9、辦理實效:如檔案沒有問題20分鐘左右可領取《在京中央單位已購公房變更通知單》。
央產房登記所需材料及手續如下:
1、若產權人能到場需準備:
①業主本人身份證原件
②配偶身份證(這個可以是復印件)
③房產證原件
④原始購房協議(合同)原件
⑤物業供暖結清證明原件。(以上材料除物業費與供暖費結清證明外,其他均留存復印件。復印件一律為A4紙,二代身份證需復印正反面。)
2、若產權人不能到場需準備:
①公證委托書原件,委托事項為代辦央產房上市審核手續
②受托人身份證原件
③產權人身份證復印件;產權人配偶身份證復印件;
④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⑤購房合同原件;
⑥物業供暖結清證明原件(以上材料除物業費與供暖費結清證明外,其他均留存復印件。復印件一律為A4紙,二代身份證需復印正反面。)
3、若購房合同丟失,可到原產權單位或房屋所在區縣房地局調原始購房合同,復印后蓋原產權單位或房屋所在區縣房地局公章
4、如原產權單位與產權人未簽訂購房合同的,原產權單位應開具無購房合同證明,并注明單位經辦人和聯系電話
辦理機關:中央和機關主辦交易辦公室(藍島西區),當天辦結,央產房必須在藍島交易大廳做上市登記,有備案后才能出售。如果還沒有備案,需要房屋所在單位到央產大廳做備案才能上市交易。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首先,出售人應當填寫《中央在京單位已購公房上市出售登記表》,交易辦公室根據職工住房檔案進行核對;
核對無誤的,出售人可以到房屋所在區、縣國土房管局交易管理、權屬登記部門辦理過戶手續,也可以委托定點交易機構代為辦理房屋買賣以及交易過戶手續。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房屋共有權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
3、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4、與原產權單位簽訂的公有住房買賣合同;
5、與買受人簽訂的已購公房買賣合同;
6、物業費、供暖費清結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