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均具有本市戶籍;
(二)申請人參加本市醫療保險累計繳費5年以上,或者申請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認定辦法》經認定為人才且參加本市醫療保險累計繳費3年以上;
(三)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請受理日之前5年內未在本市轉讓過自有住房;
(四)申請人、共同申請人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申請人為年滿35周歲的單身居民,符合前款規定的條件,可以個人名義申請購買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 申請人、共同申請人曾經離婚的,離婚前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離婚后歸其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有,且離婚時間距申請受理日不滿5年的,不得申購安居型商品房。
申購安居型商品房須符合4個條件
據介紹,安居型商品房應當以家庭為單位提出輪候申請,并指定一名成年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同時申請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應當列為共同申請人。此外,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者,只能作為共同申請人。
根據《辦法》第六條規定,申請輪候安居型商品房,應當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均具有本市戶籍;----要有深圳戶口
2、申請人按規定參加本市社會保險(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下同)累計繳費5年以上,或者申請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認定辦法》經認定為人才且按規定參加本市社會保險累計繳費3年以上;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請受理日之前5年內未在本市轉讓過自有住房;
4、申請人、共同申請人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此外,年滿35周歲的單身居民符合本規定條件的,可以個人名義提出輪候申請。
申請安居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申請時,先遞交一份加蓋單位印章的書面申請;填寫一張《購房申請登記表》,及提供如下資料(統一A4復印件,同時審驗原件)
①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復印件(結婚證遺失的,出具單位證明);若配偶方沒有深圳戶口,需提供暫住證復印件(外籍人士提供身份證或護照)、戶口所在地無房證明(無房聲明須經有關部門公證,或購房夫婦雙方到房改辦當場簽字)。
②單身職工提供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未婚證明;
③離異的,提供個人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離婚判決書復印件(或協議書);
④喪偶的,提供個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復印件、配偶死亡證明;
⑤配偶為現役軍人或烈士,提供個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配偶軍人或烈士證書復印件;
按全成本微利價購房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購房申請人行政職務(或技術職稱)及聘書證明、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名冊、本年度人事局審批的考核晉升工資審查表;1988年6月10日前參加工作并取得大專以上學歷的,提供學歷證書復印件。
按社會微利價購房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申請人行政職務(或技術職稱)證明,社會保險手冊或勞動用工手冊復印件,計生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