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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共有產權住房,其主要做法是,地方政府讓渡部分土地出讓收益,然后以較低的價格配售給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家庭;配售時,保障對象與地方政府簽訂合同,約定雙方的產權份額以及保障房將來上市交易的條件和所得價款的分配份額。個人抵押貸款的話,首先看房主在銀行的信譽度如何?在查下房子是否是大產權的商品房等等,大概流程:準備資料--房產評估--銀行面簽--補齊資料--銀行批貸--抵押登記--放款,希望可以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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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產權房”,即[1]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房時,可按個人與政府的出資比例,共同擁有房屋產權。房屋產權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贖回”產權。共有產權房自2007年起在江蘇省淮安市進行試點,該模式已在江蘇省其他地區獲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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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申購共有產權住房,申請家庭首先要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條件,并不限制是否具備北京戶籍。
主要為了滿足剛需,申請家庭成員還要做到名下無房。如果是單身家庭申請購買的,申請人應當年滿30周歲。一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共有產權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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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家庭申請購買的,申請人應當年滿30周歲。一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共有產權住房。
基本住房制度還是“購租并舉”,先租后售,鼓勵年輕人先通過公租房解決居住需求,30歲以后再進行購買。這主要也是考慮到年輕人剛工作不要背負沉重的購房負擔,經過工作存下一定財富后再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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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產權住房,其主要做法是,地方政府讓渡部分土地出讓收益,然后以較低的價格配售給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家庭;配售時,保障對象與地方政府簽訂合同,約定雙方的產權份額以及保障房將來上市交易的條件和所得價款的分配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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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產權住房申購條件及受理點
一、新就業人員
1、申購條件
(1)具有市區城市居民戶口;
(2)具有中專以上學歷;
(3)自畢業的次月起計算,畢業不超過八年;
(4)已與市區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并參加市區城鎮職工基本社會保險;
(5)申請人已婚或未婚;
(6)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且在市區無私有房產。
2、受理點:市住房保障中心服務部(健康東路55號房產大廈2樓)
二、進城務工人員
1、申購條件
(1)已與市區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2)在市區連續繳納城鎮職工基本社會保險兩年以上;
(3)申請人已婚或未婚;
(4)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且在市區和戶口所在地縣的縣城(含淮陰、淮安區)無私有房產;
(5)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122元。
2、受理點:市住房保障中心服務部(健康東路55號房產大廈2樓)
三、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1、申購條件
(1)具有市區城市居民戶口2年以上;
(2)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122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高于16平方米,且無其它房屋;
(4)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
(5)家庭財產不得高于規定額度。
2、受理點: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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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副部長齊驥日前表示,在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方面,近期將著力推進指導地方有序開展共有產權保障房的探索。專家表示,廣州已具備試行共有產權房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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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所謂共有產權房,就是地方政府讓渡部分土地出讓收益,然后低價配售給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家庭所建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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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產權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房時,可按個人與政府的出資比例,共同擁有房屋產權。房屋產權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贖回”產權。共有產權房自2007年起在江蘇省淮安市進行試點,該模式已在江蘇省其他地區獲得了推廣。 政府將原來供應經濟適用房劃撥的土地改為出讓,將出讓土地與劃撥土地之間的價差、政府給予經濟適用住房的優惠政策,顯化為政府出資,形成政府產權,從而形成低收入困難家庭和政府按不同的產權比例,共同擁有房屋產權。 共有產權房的購買人隨著收入的增加,可以申請購買政府部分的產權。按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5年內購買政府產權部分的,按原供應價格結算;5年后購買政府產權部分的,按屆時市場評估價格結算。 房屋出售時與此類似,出售所得按購房家庭與政府的產權比例進行分配。當購買者經濟情況發生變化,家庭收入高于政府規定標準,進入中高收入群體時,政府也無需強制其搬出,而是對政府產權部分收取市場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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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產權房,是指政府幫助困難住戶出一定比例的資金(如三成或五成),在5到8年內,購房者償還政府當年出資部分,房子便轉成購房者全部產權。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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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主要是中低收入的住房苦難家庭購房時,可以按照個人和政府出資比例,共同擁有房屋的產權。產權主要是公民和政府平分的,公民也可以向政府贖回產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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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共有產權房,就是地方政府讓渡部分土地出讓收益,然后低價配售給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對象與地方政府簽訂合同,約定雙方的產權份額以及保障房將來上市交易的條件和所得價款的分配份額。共有產權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房時,可按個人與政府的出資比例,共同擁有房屋產權。房屋產權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贖回”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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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即經濟適用住房,下同)是上海市“四位一體”、租售并舉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實踐證明,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符合上海市實際,也受到廣大市民群眾的歡迎。上海市將不斷加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各項制度建設,保證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工作的長效和可持續發展。正根據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研究放寬明年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申請準入標準的政策方案,方案形成后將及時報請市政府批準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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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產權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房時,可按個人與政府的出資比例,共同擁有房屋產權。房屋產權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贖回”產權。
共有產權房自2007年起在江蘇省淮安市進行試點,該模式已在江蘇省其他地區獲得了推廣。
2012年1月,上海降低共有產權房的準入門檻,月收入達5000元的也可以申請。
2013年10月末,上海共有產權保障房開始搖號選房,2013年共籌集約3萬套房源。
住建部日前召集了部分城市在北京召開了一場共有產權住房試點城市座談會。在會上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黃石、淮安6個城市明確被列為全國共有產權住房試點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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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國務院及其下屬部委明確提出今年在全國范圍推廣共有產權住房制度,但目前仍未下達統一的共有產權房申請標準,以下僅從已推出共有產權住房試點的城市確立的申購標準做參考。
淮安市區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購買共有產權房,申請條件十分嚴格,家庭人均月收入在600元—800元,具有市區城鎮常住戶口8年以上,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下。主要是針對低保人群,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同時人均住房使用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下。
2010年,上海市共有產權房開始申請供應,申請人需要具有城鎮常住戶口3年以上,且在提出申請前5年內無住房出售或贈與行為。在準入條件上,上海實行“雙困”標準,住房困難標準為人均建筑面積15平方米以下,其中同一戶口所在地住房中兩代以上復合家庭可享受一定面積放寬。經濟困難標準自2010年起連續4次放寬,目前3人及以上家庭已放寬到人均月可支配收入5000元、人均財產15萬元以下,兩人及以下家庭可在此基礎上上浮20%,基本覆蓋了中等收入但仍無市場購房能力的“夾心層”群體。
山東省平原縣剛開始實行“產權共有”時,分配面很窄,2010年規定必須是城鎮低保戶、無房(如有房,人均不超15平方米、總住房面積不超50平方米)的家庭;后來經過多次調整,2012年的8月20日,平原縣將執行標準放寬到“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0000元”、“家庭住房總面積不超7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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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產權住房,其主要做法是,地方政府讓渡部分土地出讓收益,然后以較低的價格配售給符合條件的保障
對象家庭;配售時,保障對象與地方政府簽訂合同,約定雙方的產權份額以及保障房將來上市交易的條件和所得價款的分配份額。
共有產權的做法是把產權先定下來,因為沒有謀利空間,避免了“開寶馬住經適房”和“經適房抽簽六連號”等問題。不同的困難程度,可以有不同的產權的比例。打通了銀行、公積金貸款的貸款助購渠道,讓申購群體能夠更加便利地買房。
政府與購房者產權比例是共有產權住房的焦點所在,也是未來調整的空間所在。試點地區不斷優化共有產權比例調節機制,個人出資比例可在50%至100%之間由購房者根據家庭支付能力自由選擇。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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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產權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房時,可按個人與政府的出資比例,共同擁有房屋產權。房屋產權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贖回”產權。共有產權房自2007年起在江蘇省淮安市進行試點,該模式已在江蘇省其他地區獲得了推廣。
2012年1月,上海降低共有產權房的準入門檻,月收入達5000元的也可以申請。
2013年10月末,上海共有產權保障房開始搖號選房,2013年共籌集約3萬套房源。
希望可以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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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房屋的產權是在誰的名下了,目前對首套房的判斷是,在同一戶口下,是否擁有房產。也就是說,如果兩個人分別成家后各自有戶口,且房屋產權不是兩人共有的,那么不擁有產權的人將可以購置首套房,享受優惠。但如果房屋產權是屬于兩個人的,需要區房管局轉至其中一人名下,另一人即可購置首套房。如果兩人仍在同一戶口中,那將不存在首套房的情況,無產權者必須先從戶口中轉出,才能購買首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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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產權房就是讓地方政府讓渡部分土地出讓收益,然后低價配售給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對象與地方政府簽合同約定雙方的產權份額以及保障房將來上市交易的條件和所得價款的分配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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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房屋產權分割分為兩種,一種是協議分割,另一種是通過法院進行裁判分割。 協議分割 協議分割是指分割共有物,共有人之間能夠協商的,按照協商的分割方式進行。所謂協商,必須經共有人一致同意。根據《物權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處分共同共有的財產,應當經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裁判分割 裁判分割一般是通過法律途徑進行分割,分為實物分割、變價分割和折價分割三種。 實物分割是指共有人可以通過協議確定分割的一種方式。如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并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 變價分割是指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如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 折價分割是指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如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折價予以分割。這里規定的折價分割,是指由共有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取得共有財產,對其他共有人給予金錢,或者實物,或者金錢+實物。采取這種方式分割共有財產,首先要評估共有財產的價值,最好由中介機構進行,然后才能進行折價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