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XX物業管理合同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l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 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 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物業類型:_________(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共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托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i?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陽、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防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嚴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如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托乙方對違;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采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民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于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戶資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深圳市XX物業管理合同提要: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
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l、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銷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其它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元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一九九 年 月 號
附件:1、《……物業情況一覽表》
2、《……物業年收支測算表》
3、《……物業管理分項標準與人員編制表》
4、《……物業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收取及使用辦法》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范本如下: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 托 方(以下簡稱甲方):深圳市羅湖區xx大廈業主大會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xx物業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聚龍大廈)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深圳市羅湖區文錦中路號;
占地面積:5893.2平方米;
建筑面積:58448.2平方米;
物業類型:住宅、商業。其中:住宅面積44293.29平方米,商業7089.1平方米,公共面積7065.81平方米。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項目
1.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和清運、小區消殺、公共區域綠化。
6.對聚龍大廈實行24小時服務式管理,對聚龍大廈范圍內進行全天候監控巡視,實行外來人員檢查登記制度,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并提供社區文化活動場地、完善有關文化設施,組織小區的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7.做好聚龍大廈的物業服務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的建立和保存,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8.做好政府法規和行業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五 年。自 2011 年 4 月 10 日起至 2016 年 4月 9 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有權向乙方提出,要求乙方限時整改,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
4.甲方無償給乙方提供管理處辦公室;
5.因聚龍大廈小區所有物業管理資料已由開發商全部移交給乙方,甲方不再負責移交有關檔案資料;
6.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9.檢查并查閱乙方所保管的物業檔案資料及定時或不定時派代表了解乙方的收支情況,合同期滿與乙方共同聘請專業的會計師事務所對乙方收支帳目進行審計。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戶)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及降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業主欠費按照《物業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的批準后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該資料由開發商直接交給乙方)。
10.提供社區文化活動場地,完善有關文化設施,并組織聚龍大廈小區的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
12.乙方應按照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未能履行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力、財力、安全等受到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其責任由司法機關裁定。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后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小區管理服務標準見附件一(聚龍大廈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及其管理
l、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經雙方協商按下列標準執行:
聚龍大廈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3.00元;商業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8.00元。原物價局審批價格(深物價羅[2000]40號聚龍大廈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3.20元;商業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8.00元)。
2.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情況,將按照甲乙雙方議定本小區年度收支預算方案執行。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按雙方協議價格收取;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監督。收費價格公開透明。
4.業主應自覺按時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以及代收的水電費,不得拖欠,逾期欠費業主將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繳納滯納金,乙方有權按政府有關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執行。
5.因開發商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房并產生的管理費用,按深圳市政府相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收支與管理
1、聚龍大廈專項本體維修基金按政府收費標準,隨物業管理的服務費一齊由乙方直接向業主收取,按政府規定的專項本體維修基金專款專用。
2、聚龍大廈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使用,按物管公司先立項報批,承交業主委員會審核簽字或按照條例規定的程序辦理。
3、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收支、使用帳目每三個月向業主公布一次,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公布的時間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
4、業主拖欠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由乙方按照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的規定辦法進行處理。
第九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經過考核,乙方確實完成年度的管理目標任務;
合同期滿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①由于乙方管理不當導致本小區出現重大責任事故;
②乙方出現重大違約責任。
以上事實需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如屬乙方責任,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追究相應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務必要嚴格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不得違約。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4.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七頁,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深圳市羅湖區xx大廈業主大會
法人代表:
乙方(簽章):xx物業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一
聚龍大廈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物業服務內容 物業服務標準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維護 ? 設備房建立巡查制度。
? 建立設備管理臺帳。
? 停水停電提前通知(市政突發停水停電除外)。
? 二次供水水箱清洗:1次/年,水質合格。
? 電梯困人: 20 分鐘到達現場處理。
? 房屋外觀定期巡查,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及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現象及時勸告、阻止、報告并協助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 設備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完善的應急方案和現場處理措施、處理記錄。
公共秩序維護 ? 安全崗位實行24小時值班和巡邏制度。
? 對偷盜、搶劫、意外傷害、火災等突發事件有相應預案。
? 經營性停車場有合法手續,有交通標識和進出憑據。
? 消防演習:2次/年。
? 定期開展消防和居家安全宣傳。
清潔衛生維護 ? 樓道清潔:清掃1次/天 拖洗1次/天。
? 公共場所、綠地、道路:清掃1次/天。
? 溝渠池井、標識牌、信報箱:清潔1次/周。
? 垃圾清運:1次/天。
? 消殺:蚊蟲消殺4次/月(春夏) 2次/月(秋冬)。
? 公共雨、污水管道疏通:1次/年。
? 流行性病毒及SARS期間的預防:電梯按鈕、公共扶手、游樂設施等公共區域公共設施每天消毒一次。
? 泳池水質合格。
綠化養護 ? 花草樹木長勢良好,修剪整齊美觀,及時防治病蟲害。
? 做好防臺風工作。
? 喬木修剪:2次/年。
? 灌木修剪及時。
? 草坪修剪及時。
客戶服務 ? 報修服務時間:24小時,急修:5分鐘到達。
? 向業主公布緊急聯系電話,日常服務電話和公司投訴電話。
? 適應業主需求,開展有償代辦服務,公示服務項目及價格。
? 設立客戶意見箱,每半年召開一次客戶懇談會,每年進行一次客戶滿意度調查。
? 客戶投訴:收到投訴2個工作日內反饋處理意見,每月公布共性投訴處理情況。
? 社區文化活動:1次/季度。
? 公布服務費收支情況:1次/季度。
? 公布維修基金收支情況:1次/季度。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