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目前尚無規范的定義,通常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村集體的土地上建筑的向社會公眾銷售的房屋。小產權房不屬于商品房,因而小產權房的購買者不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護,反而構成違法。農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給本村村民,城鎮居民
小產權是沒有繳納相應的國投土地出讓金的,不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只有使用權,沒有買賣,抵押的權利,所以也就沒有什么所謂的房子能不能買了!不要只圖一時的價格低廉就想購買,后期沒有保障,望謹慎考慮!
臨汾小產權房不能買賣,你買的房子性質是屬于村民自建房屋,就以是戶為產權的,是一個整體,所以只有一個產權證。現在很多統建樓,就算有30層,同樣只有一個產權證,購買者只能同村委再簽合同,就是所謂的小產權房了,但不受法律保護。
通常所謂的“小產權房”,也稱“鄉產權房”,是指由鄉鎮政府而不是國家頒發產權證的房產,即是一些村集體組織或者開發商打著新農村建設等名義出售的、建筑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農民自行組織建造的“商品房”。一、小產權房的種類1、
不能,舊宮小產權房不能買賣。小產權房不能向非本集體成員的第三人轉讓或出售,即購買后不能合法轉讓過戶。“小產權房”拿不到正式的房產證,因此并不構成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即小產權房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